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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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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拟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达租赁”)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知识产权售后回租业务,期限36个月。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售后回租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最高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048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东或其他相关方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耀达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泓博”)提供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3年,年利率5%,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满足清徐泓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清徐泓博建设项目是华盛化工所在园区的配套环保项目,主要负责华盛化工和园区内其他相关企业的污水处理。清徐泓博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拟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达租赁”)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知识产权售后回租业务,期限36个月。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售后回租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最高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048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东或其他相关方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耀达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02-27;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新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江勇;

  注册资本:23,075.8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进出口代理;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20%,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80%,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经查询,飞驰汽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飞驰汽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鉴于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被担保方飞驰汽车的其他股东也将同时按其持有飞驰汽车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事项公平、对等。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55,694.7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5.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泓博”)提供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3年,年利率5%。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特别风险提示: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华盛化工将与清徐泓博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清徐泓博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清徐泓博提供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3年,年利率5%,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满足清徐泓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清徐泓博建设项目是华盛化工所在园区的配套环保项目,主要负责华盛化工和园区内其他相关企业的污水处理。清徐泓博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5日;

  住 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清徐经济开发区开南路02号;

  法定代表人:王安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环保技术研发及推广;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0%,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0%,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

  经查询,清徐泓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清徐泓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2021年度内,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11,730万元,1,895万元到期并按期归还,其余尚未到期。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景轩;

  成立日期:2018-05-18;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南营留焦化厂办公室2层;

  经营范围:焦炭生产;煤制品加工;煤炭、煤制品、煤焦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碳素制品、石墨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通讯器材、消防设备、照明设备、矿用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工业硅、增碳剂、润滑油、铁矿粉的购销;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查询,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永明;

  成立日期:2018-11-08;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经济开发区亚鑫工业园1号;

  经营范围:焦炭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焦炭生产,煤制品加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的生产与销售,洗选精煤,钢材、建材、机电设备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5%,山西亚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经查询,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提供资助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清徐泓博提供借款。

  3、资助金额:3,000万元。

  4、资助期限:3年。

  5、年利率:5%。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满足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华盛化工将与清徐泓博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3、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清徐泓博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华盛化工本次为清徐泓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华盛化工能够对清徐泓博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本次向清徐泓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项目的正常开展,未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将对清徐泓博进行有效管控,其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清徐泓博提供财务资助。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助事项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包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12,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28%,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9:15—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00《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22年3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委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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