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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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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2)00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2年2月25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人;其中董事曾展晖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杨芳欣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3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0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2年2月25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亚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2)00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印尼和声东菱(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和声东菱”)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达到人民币32,000万元(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其中采购商品金额预计为 26,000万元,销售商品金额预计为6,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实际发生的采购商品的总金额为11,647.48万元,销售商品的总金额为3,018.71万元(2021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与印尼和声东菱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

  注:2021年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印尼和声东菱,公司的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主席:Sundi先生;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注册地:印度尼西亚;住所:Dusun Pasir Angin RT 003 RW 004 Pasir Angin, Cileungsi, Bogor 16820 Jawa Barat, Indonesia;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家用电器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印尼和声东菱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印尼和声东菱45.00%的股份,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印尼和声东菱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一直以来能按时交付产品、支付货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签订的主要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与印尼和声东菱已经签订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

  乙方:印尼和声东菱(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

  1、合作模式:

  甲方根据自身需求向乙方下达产品采购订单,双方根据采购订单的内容确认甲乙双方各自所负责的产品零部件比例后,由乙方按照采购订单的要求加工产品并将产品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产品价格由甲乙双方确定,具体以采购订单上的价格为准。

  乙方加工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中,乙方负责的零部件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余部分零部件由甲方以SKD件(半散装件)形式销售给乙方。经过甲方确认后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的采购能力确定具体的SKD件(半散装件)清单(客户指定的零部件除外)。甲方销售给乙方零部件产品的具体的名称、价格等信息由双方签订附件《零部件购销协议》予以确定。

  2、付款方式:双方同意采用月结支付的方式结算。

  3、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3年。协议期限届满前30天,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协议。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中应当列明产品的数量、型号、交货时间等信息。

  甲方有权对产品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零部件。

  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发票金额(产品价格)。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作关系。

  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根据采购订单的规定按时交货。

  乙方应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出厂检验、产品生产及销售地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的生产技术要求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乙方应将甲方销售给其的零部件产品妥善保管并保证该些零部件产品专项用于甲方的订单产品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有权收取发票中规定的产品销售价。

  5、协议签署日期及有效期:协议签署日期为2021年1月19日,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3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印尼和声东菱是公司与PT SELARAS CITRA NUSANTARA PERKASA(以下简称“SCNP”)在印度尼西亚共同合资建立法人实体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1,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占比45%(450万美元),SCNP出资占比55%(550万美元)。

  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的,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与其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因疫情好转,印尼和声东菱经营逐步恢复正常,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及市场需求增加对其采购及销售金额,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增加的金额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宝股份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新宝股份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新宝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符合新宝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保荐机构对新宝股份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2)00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合同为准);

  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 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2)00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菱压铸”)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二、 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3月1日,公司分别签订了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分别为“757XY202200415601”及“757XY202200390601”),同意为东菱智慧及庆菱压铸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分别为“757XY2022004156”及“757XY2022003906”)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及人民币3,000万元整。

  三、 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

  四、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东菱智慧签订担保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授信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如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申请人申请对原审批意见进行调整的,后续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审批意见构成对原审批意见的补充和变更,并依此类推。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3、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保证人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本担保书是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二)公司为庆菱压铸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授信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公司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如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申请人申请对原审批意见进行调整的,后续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审批意见构成对原审批意见的补充和变更,并依此类推。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3、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保证人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本担保书是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十、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9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1.95%;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75,350万元人民币(美元暂按6.5的汇率进行折算),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48%。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7XY202200415601”);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7XY202200390601”)。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2)00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4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2年3月1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3月17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海兰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2点30分举行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年3月17日17:30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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