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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0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刊登在2022年3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刊登在2022年3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0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2022年度将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分别不超过1,244.00万元、26.00万元、50.00万元、15.00万元,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562.32万元、18.45万元、3.18万元、11.32万元。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此项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相关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4.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及对本企业所投资产进行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石灰石销售、冶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5,698,706.81万元,净资产6,862,652.75万元,营业收入9,802,719.13万元,净利润837,911.37万元。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方大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二)项有关规定,方大集团及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方大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方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合理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时间和方式由交易双方按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实际,能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作用,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业务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人进行的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在董事会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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