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06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雷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4人,股份总数为236,078,7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46.2479%,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640,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81%。
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3,038,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573%,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其他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040,2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10.390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10.390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3,640,210股;同意53,388,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5%;反对25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993,800股;同意1,7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3959%;反对25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梁晓华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07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2年3月2日(星期三)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因受公司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相关工作未能按预期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时间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为确保2021年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延期至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披露。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