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表所示,公司存在个人推广服务商,主要系该个人具备较为丰富的医药行业从业经验,拥有专业的团队协助其开展市场调研和推广活动所致。为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的主要推广商逐步转换为法人公司,公司前十名个人推广商数量及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4)主要推广商的名称、采购内容、支付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十大市场推广商采购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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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1-6月,前十大推广商支付金额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报告期各期,前十大推广商市场推广费占比较低,较为分散。报告期内,前十大推广商存在一定的变动,主要系公司产品市场推广工作覆盖全国各区域,不同时期公司各区域市场推广活动的开展侧重点不同,基于推广商的资源及能力具有区域性,各地区的市场推广活动由不同的推广商负责,导致报告期内推广商发生变化。
(5)推广商主要市场推广工作内容的定价依据
报告期内,推广商的主要市场推广模式、市场推广工作内容、定价依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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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药行业销售模式特点、公司业务模式说明
我国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区别管理。处方药购买需要执业医师开具处方,并指导用药,其购买决策很大程度上由执业医师决定。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等产品为处方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因此,学术推广成为公司主要的渠道拓展方式。
在学术推广模式下,公司通过专业化学术推广活动向医疗机构相关人士更详细准确地介绍药品的作用机理、适应症、药理禁忌和最新的研究动向,以减少药品被错误使用风险,保障诊治效果。
学术推广费主要是公司在全国各地委托第三方推广服务商开展市场信息调研、学术推广等活动,帮助公司进行药品的推广,从而发生的费用。公司学术推广费支出金额较多且占销售费用的比例较高,与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等产品的销售主要采用学术推广模式相匹配。
(7)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模式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模式类似,均以专业学术推广为主,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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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和各公司年报。
(8)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销模式相似,以学术推广为主,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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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和各公司年报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和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逐年下降主要系医药商业收入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增加,导致通过学术推广模式产生的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下降所致,其中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率较2019年下降6.87%主要系公司收购医药商业企业博华医药,导致医药商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大幅增加所致。剔除博华医药的影响后,公司2020年度的销售费用率44.01%,与2019年度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较高且呈下降趋势,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主要产品盘龙七片等产品为处方药,为使产品的创新性、配方、剂型和疗效等特性为医生、患者所了解、认可,保持细分市场竞争优势,需要持续进行市场及学术推广活动,产生较高销售费用率。
(9)销售费用不涉及商业贿赂
公司对于学术推广活动的申请、召开、费用报销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终端市场学术推广活动的召开必须经过公司的审批,经市场部对学术会议召开效果评审并达到预定效果,根据学术推广会议召开材料、费用发票、学术推广会议工作总结等证明材料方能够进行费用支付或报销,相关款项根据学术推广活动的开展方式不同分为委托第三方推广商开展和自行开展,相应分别支付给相应的推广商和终端市场部开展实施人员。
公司不存在学术推广活动中给予相关医生、医务人员、医药代表或客户回扣、账外返利、礼品,以及承担上述人员或其亲属境内外旅游费用等变相商业贿赂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学术推广活动均真实进行,不存在重大异常。
(10)商业贿赂相关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与防范商业贿赂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反对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的工作,高度认识反对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的必要性和严重性,公司针对商业贿赂风险制定了如下防范措施和内部控制制度。
①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整体反对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的内部经营环境
公司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晓林担任组长,主要管理层担任组员,制定公司关于治理杜绝商业贿赂的方案,对公司各级部门、人员进行教育和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各项要求和精神。
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整体反对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的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行为,减少和杜绝公司发生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的风险。
② 公司建立健全与招投标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对药品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流程、职责分工与管理、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严禁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及商业贿赂行为。
公司各省区经理为本省招投标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公司制度全面掌控有关投标行为的实施过程,并由财务部、内审部门定期对相关行为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中行为的合法合规。
③ 公司建立健全与市场推广活动审批及费用报销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票据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营销管理制度》《学术会议推广制度》等公司内部规范性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彻到学术推广活动的申请、审批、召开、费用结算等整个流程,只有经过相应的审批和取得完备的手续才能举行学术推广活动,只有提供学术推广活动真实召开的完整证明材料才给予学术推广费用的报销。
公司从内部控制体系上避免产品招投标、订单签订、学术会议召开及费用报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风险,确保公司学术推广行为的合法合规。
(2)公司防范商业贿赂风险采取的具体实施措施
1)通过内部审计监控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公司招投标过程情况,学术推广费和学术推广活动的发生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保证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2)将反商业贿赂行为与业务员考核相挂钩
公司与业务员均签署有《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明确业务员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不能发生的行为并将其纳入对业务员的考核体系中,若业务员存在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业务员扣除薪酬、停职、开除等处罚,以约束规范业务员的行为。
3)积极参与反商业贿赂的倡议活动,与相关单位签订承诺书
公司坚持以学术营销推广为中心,以规范营销行为和销售渠道为基本点。公司参与了反商业贿赂的倡议活动,与相关医疗机构、医药商业公司、推广商等签订反商业贿赂的承诺书。
(3)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以及被医院取消供货资格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各项支出正常,不存在因商业贿赂或为商业贿赂提供便利行为而被罚款或缴纳罚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在日常的市场推广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有效,能够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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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宣传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886.71万元、4,178.69万元、4,277.00万元和2,402.0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4%、6.84%、6.38%和5.98%。公司的管理费用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而增长。但是,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效率有所提升,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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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直接费用、直接材料和职工薪酬等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829.06万元、1,307.81万元、1,297.08万元和335.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9%、2.14%、1.94%和0.84%。2019年研发费用较2018年增长478.74万元,同比增长57.75%,主要系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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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11.38万元、-44.62万元、30.46万元和-313.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3%、-0.07%、0.05%和-0.78%。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较小。2019年财务费用较2018年增加166.75万元,主要系2018年存款利息收入较多所致。2020年财务费用较2019年增加75.08万元,主要系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21.45万元、119.95万元、278.13万元和147.53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和分摊政府补助。
(六)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922.70万元、882.73万元、562.23万元和0.00万元,主要为公司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七)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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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981.09万元、106.79万元、232.79万元和38.09万元,主要由收购子公司利得、政府补助和违约赔付收入等构成。2018年公司营业外收入较高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所致。公司的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对公司的净利润影响较小。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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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65.83万元、387.20万元、280.89万元和400.31万元,主要由公益性捐赠和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等构成。报告期内,其他主要为税收罚款及滞纳金等。公司的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的净利润影响较小。
(八)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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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7.37%、9.26%、8.30%和-4.31%,占净利润比例较低。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较高,主要为政府补助。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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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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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84.61万元、6,788.65万元、9,223.80万元和3,759.26万元,2018年至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逐年增加趋势,主要系营业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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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2.20%、100.56%、100.98%和101.36%,未发生重大变化;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93%、104.53%、95.73%和100.69%,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2.43%、94.58%、113.74%和87.64%,2018年至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逐年上升,现金管理能力增强,净利润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盈利质量较高。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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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667.58万元、-2,665.91、16,983.66万元和-3,916.30万元,2018年、2019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和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所致;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公司当期赎回理财产品以及减少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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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51.89万元、-866.70万元、224.44万元和1,531.49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分配股利、偿还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所致。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第六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600.00万元(含2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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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1、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
发行人是以药品生产、研发、销售和医药物流为核心产业的现代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以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的生产、研发以及配送为主,服务对象为陕西省区域内医疗机构。陕西省内现有二级以上医院300余家,都曾开展过院内制剂的生产,各家医院均有各自专科特色的处方方剂,是医院多年临床使用经验的总结,疗效确切,如陕西省儿童医院的退黄颗粒、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清解合剂及西安市红会医院的三花膏。
项目经营内容和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保持一致,均为中成药的生产制造。目前,公司拥有包括中药前处理与提取、颗粒剂、胶囊剂、片剂、糖浆剂、口服液、合剂等十五个剂型的生产资质,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满足医疗机构制剂配制需求。本次募投项目技术工艺与现有技术工艺基本一致,经过多年积累,公司中成药工艺制备技术已较为成熟。
但本项目的运营模式与公司现有自产中成药业务又存在一定区别。在医疗机构制剂项目运营模式下,医疗机构拥有院内制剂的知识产权,公司负责协助医院完成院内制剂的备案工作,以及院内制剂产品的进一步开发和研究。公司按照医院的订单组织生产、配送,但不同于公司自产中成药业务,公司不负责院内制剂产品的销售推广。因此,从运营模式来看,本项目为公司拓展的一项新业务。
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仍以盘龙七系列药品为主,盘龙七片的销售收入除2021年1-6月外,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在50%以上。2021年1-6月盘龙七片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下降系医药商业收入占比提升所致。本项目建成投产以后,将为发行人新增一项收入来源,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降低对单一产品依赖的风险,并为公司后续的新药研发提供潜在的产品和技术储备。
2、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目前生产的药品共涉及15个剂型和1个原料药、74个药品的生产批文号和1个保健食品及1个保健用品。除上述药品外,发行人还积极布局大健康领域产品的研发工作。随着公司产品品种的逐渐丰富,产能产量的逐步提升,公司检验检测需求将持续增加。发行人现有的研发质控中心主要满足发行人目前的生产检验检测需求,且服务能力已处于饱和状态,亟需通过扩建检验检测实验室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新版药典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发行人将优先保证自身需求,增加检测设备配备,按更高抽样标准进行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检测,严把质量关,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心建设完毕运营成熟后将根据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对外开放,从而为发行人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本次拟通过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保障发行人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流动性将得到显著提升,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得到优化,随着本次可转债的逐步转股,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盈利能力,提高发行人质量把控能力,扩大影响力,巩固市场地位。因此,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符合发行人未来发展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发行人现阶段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是否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资质、技术、人才等资源储备
1、发行人具有完善的资质证照
发行人本次各募投项目已在商洛市柞水县发展改革局履行备案程序,并取得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环评批复。根据业务类型的需要,募投项目已取得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许可,其中,针对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取得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陕西省医疗机构集中配制中心的备案批复》(陕药监函【2021】29号);针对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公司已取得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集团公司内部共享检测资源有关事项的复函》(陕药监函【2020】168号),子公司可以与公司共享检验检测平台。
公司完善的资质证照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实施基础。
2、发行人原材料资源优势
中药材的质量决定中药产品的医疗效果,发行人所在的柞水县地处秦岭南麓,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植物药材资源的丰富多样性,区内质量上乘、道地的中药材,为药产品质量的稳定与原材料的充足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同时,为了确保产品的疗效和质量,发行人除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外,先后在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宝鸡市眉县太白山区域、商洛市柞水县西川村等地与当地药农建立长期稳定的道地药材供应关系,保证道地原料药材的供给和质量。
发行人丰富、优质的原材料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3、发行人具有深厚的人才储备
发行人长期重视研究开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培养、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拥有一支由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组成的研发团队,以及一支拥有多年生产阅历,并不断学习培训,掌握生产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和技术管理团队。
高素质的人才和技术储备为发行人生产工艺提升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资质、技术、人才,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一)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1、院内制剂产业在中药创新、新药研制和临床应用中的必要性
院内制剂又称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院内制剂目前仅能在本医院或医联体内销售和使用。
医疗机构制剂中的中药制剂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疗效确切而独特,在临床救死扶伤和维护人类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常被认为是上市药品的重要补充或重要拾遗,其作为长期临床实践检验取得的成果,不仅是各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医疗的重要载体,也是中药新药创制的源泉。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无特效药的情况下,各省出台的《新冠肺炎中医药预防方案》中有许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推荐,全国有25个省份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完成备案审批并投入临床使用,其中23个省份应急审批了86种制剂。目前清肺排毒颗粒和化湿败毒颗粒2个产品已经获得临床试验批准。
在院内制剂发展方面,国内已有多个省市进行了尝试和创新,如甘肃省建设省内制剂中心,打造“陇中牌”院内制剂,政策上将327种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实行自主定价,允许全省医院调剂使用;河北省2017年下发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目录,确定432种中药制剂在全省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辽宁省2018年对21家医疗机构的206种中药医院制剂完成评估,允许在医联体内、对口支援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使用;江西省2019年下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通知》,列入目录中的品种可以在全省医联体、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内调剂使用;浙江省2021年制定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从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备案管理,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配制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医保政策,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监督管理等六方面提出了15条改革举措,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
2、院内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在改善产品质量、促进行业规模化发展方面的必要性
陕西省作为国内的中医药资源大省,拥有一批非常可观的医疗资源和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目前省内有二级以上医院300余家,共有1,619个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其中中医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847个,根据预测,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市场规模约为20亿。但陕西在医院制剂产业的发展上相对滞后,根据截至2020年10月统计,陕西省医疗机构持有制剂许可证的单位仅60余家,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医疗机构占比47.20%,且多数制剂室的配制生产、检验条件较差,人员严重不足,质量管理理念落后,质量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制剂质量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制剂生产、研发和二次开发能力低下。制剂室小、散、乱的现状短期内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改善。
发行人作为现代化药品生产企业,无论是在生产技术、生产设备、生产人员,还是在生产管理方面,都要比医院自身生产制剂更有优势。发行人拟通过本项目在原有土地上进行厂房改扩建,改善生产环境,增加生产线,添置生产设备。建设成功后的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在硬件设施和环境上远超过普通医院现有制剂室的条件,能够根据各医疗机构的实际要求集中配制市场上难以供应的品种,在区域内采用调剂的办法解决医院制剂的供应,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避免生产资源浪费,又能够更好地保证制剂质量。
3、制剂中心项目可提高发行人盈利能力
发行人主营以“盘龙七片”为主,“盘龙七片”主治风湿病类,属骨科类药物,销售收入占发行人2020年收入50%以上。截止目前,公司主要收入仍主要来自于盘龙七片为主的骨科类产品,收入结构仍显单一。
本项目建成投产以后,院内制剂中心将为发行人新增一项收入来源。发行人中标医疗机构的院内制剂生产项目后,通常和医院签订相对较长的服务年限,因此,可以预见,院内制剂中心项目未来将持续、稳定地给发行人带来更多收入。与此同时,该项目可以利用现有产品的管理资源,降低单位管理费用,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发行人整体运营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盈利能力。
4、为发行人提供潜在中药新药和技术储备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从政策上支持和鼓励了医疗机构制剂作为中药新药创制的源泉之一。在实践中,如复方丹参滴丸、三九胃泰冲剂等均来源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行人通过此次建设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项目,接受全省医疗机构的委托,集中院内制剂的研发力量和人才队伍,提升院内制剂的研发实力,更新先进的技术工艺,必将发挥专业化和规模化效应,提升陕西省院内制剂中药新药的研发效率,丰富制剂管线,同时挖掘出一系列可市场转化普惠更多病患的中药新药,亦为发行人提供了潜在的中药新药和技术储备。
5、拓展发行人在陕西省乃至全国领域的产品生产和配送布局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首先承接已签约医院的现有品种的委托生产,后期可根据医院需求,挖掘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一方面,依托发行人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配送中心,为医疗机构实施配送,随着签约合作的医疗机构数量增多,配送范围和规模将逐渐扩大;另一方面,发行人项目研发团队将根据前期积累的研发经验开发出不限制于医联体销售的中医药产品,未来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进一步拓展发行人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布局。
(二)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
1、提升发行人检测能力,保证产品质量
近年来,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质量的监管,要求在产品质量问题上追根溯源,凡是检验不合格的,要追查到生产源头。各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亦相继发文,要求抓好中药产品质量提高等重点工作。中药产品的质量控制涉及原料采购、存储、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并且,作为原材料的中药材来源广泛、品种繁多、成分复杂且品质不一,可能出现因抽样不均等原因未能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为降低质量风险,发行人拟增加检测设备配备,按更高抽样标准进行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检测,严把质量关,保证发行人产品质量。
2、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质控能力提升的需要
经过二十余年精耕细作于医药行业,发行人的药品品规不断丰富、产品剂型不断完善,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多剂型的发展趋势。全资子公司盘龙植物药业专注于中药饮片的生产及销售,拥有领先于行业的成体系中药最细粉技术,目前所有饮片都建立了溯源体系。发行人通过不断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和行业发展趋势,同时布局了大健康领域产品的研发。药品、中药饮片、大健康产品,品类涵盖骨骼肌肉类、儿科类、肝胆类、心脑血管类、妇科类等多个治疗领域,所涉及原材料品类众多,因此对源头中药材的质控要求及需求不断提升。同时,发行人在积极布局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业务,后续产能将大幅提升。发行人现有的研发质控中心主要满足发行人目前的生产检验检测需求,且服务能力已处于饱和状态,亟需通过扩建检验检测实验室来提升发行人日常生产的质控需求,同时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3、满足新版药典对中药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中药材种类繁多,来源广泛,各种药材又具有多种化学成分,且大多数中药制剂是复方,中药复方的临床疗效通常体现在复方配伍的综合作用上,其处方的组成几味至几十味药不等,成分复杂。新版药典通过加强对药典范例、各类通则、相关通用技术要求以及标准正文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提升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新版药典在中药天然药物的质量安全控制方面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其中修订了“0212药材与饮片检定通则”(四部),规定植物类药材及饮片禁用农药(33种禁用农药)不得检出,并在“2341农药残留量测定法”中新增第五法“药材及饮片(植物类)中禁用农药多残留测定法”;修订“9302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新增第五项“中药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一致性限量指导值(植物类)”,全面应用了色谱质谱联用的检测技术,将重金属、禁用农药通用要求涉及药典收载的植物类药材标准增加至544个。
近年来,发行人开始将业务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逐步形成了集“种、研、产、供、销”为一体的产业链布局。公司除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外,先后在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宝鸡市眉县太白山区域、商洛市柞水县西川村等地与药农建立长期稳定的道地药材供应关系满足发行人主导品种生产原料药的供给。
发行人成立至今,在生产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制订详细的工艺流程、技术参数、关键控制点,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把药品生产各环节质量关,确保药品生产过程持续符合GMP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保障。基于发行人目前在原料药领域的业务布局,本项目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满足新版药典对中药原料药的检验质控要求。
4、进一步夯实公司的品牌优势,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发行人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在业内已经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并占据较高的市场地位,领先优势明显,是国家重点中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陕西省医药行业龙头企业。发行人将通过建设本项目,进一步提升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高内部质控标准,保障产品品质,从而进一步夯实发行人的品牌优势和企业形象。
5、因地制宜提升产业扶贫的溯源性,推动当地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发行人自上市以来,依托自身的产业布局优势,通过就业扶贫、公益扶贫、技术扶贫等多措并举的方式推进产业扶贫。发展中药产业,创造“公司+基地+贫困户”和“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形式的扶贫载体,在多个贫困地区着力打造中药材基地,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随着新版药典的实施,建立全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发行人通过本次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的建设,将会进一步推动中药材基地的质量检验检测标准提升,提高当地植物药材的检验能力,通过质量培训和质量标准倒逼上游种植的科学化,产业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切实提升产业扶贫的深度,为建立全链条的药品溯源奠定基础。通过挖掘资源禀赋,带动地方产业链条延伸,推动当地行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实施。
同时,秦岭自古无闲草。随着新版药典的标准提升,后续当地的植物中药材检验检测需求将不断释放。发行人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也为后续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三)补充流动资金
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营业收入保持逐步增长趋势。发行人不断加大中成药、中药饮品及大健康产品的投入,就中药行业的发展趋势,发行人除了要保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持续投入外,还需要为今后产品开发、生产制造等活动进行技术升级做储备。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会持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会逐步增加,将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
同时,发行人经营仍面临市场环境变化、流动性风险等多种风险,通过将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发行人财务结构,降低发行人营运资金压力,支持发行人的长远发展战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发行人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发行人持续稳定的经营。
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缓解发行人发展带来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发行人竞争力以及抗风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项目可行性分析
1、政策的支持鼓励
陕西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2020年6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药产业发展的意见》《陕西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旨在发挥陕西省中药资源优势,加快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其明确规划:“药监部门应落实传统中药制剂备案、院内中药制剂按规定在医联体和医共体调剂使用等支持政策”。这为本项目营造了有利的建设环境。
同时,经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发行人现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生产范围及现场核实的生产能力基本满足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相关剂型及配制需求,符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和《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评定指导原则》(试行)的相关要求,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了公司提出的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备案申请,发行人于2021年1月份取得了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备案批复。
2、项目产能确保能消化
院内制剂的产业化,本质上是制药企业接受医疗机构的委托,集中研发、生产、技术和配制力量,根据各医疗机构的需求,为其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在未市场转化之前,销售终端只能为医院和医联体;本项目的预计收入直接受发行人能否中标各医疗机构制剂委托生产项目决定。截止目前,发行人已开展西安市儿童医院、商洛市中医院、西安济仁医院、西安精神卫生中心医院等七家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的备案研究、委托生产。同时,发行人正在开展包括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户县中医医院等等三十多家医疗机构制剂的备案研究、申报及委托生产和精准配送的洽谈工作。随着项目的不断落地和规模化效应,发行人将继续开拓省外院内制剂市场,挖掘可以市场化的院内制剂,本项目的产能将不断得已消化。
3、发行人拥有充分的人才储备和技术准备
人才储备与技术升级始终是发行人经营战略的核心。研发上,发行人拥有一支由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组成的研发团队。生产上,发行人拥有一支拥有多年生产阅历,并不断学习培训,掌握生产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全体人员熟悉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智联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接受过《岗位操作规程》等系统培训,生产经验丰富。
高素质的人才和技术储备为发行人生产工艺提升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有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
4、全产业链优势确保项目顺利进展
中药材的质量决定中药产品的疗效。自古秦岭无闲草,素有“天然中药宝库”之称,发行人所在的柞水县地处秦岭南麓,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植物药材资源的丰富多样性。为了确保产品的疗效和质量,发行人除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外,与秦岭太白山区药农也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道地药材供应关系,保证道地原料药材的供给和质量。同时,陕西周边省份和国内其他中药材种植、生产大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原材料需求。
发行人自有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配送中心,可以为医疗机构实施精准配送,目前拥有35个县(区)的配送资格,涉及200多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配送资格。各库区及冷藏设备配备了温湿度监测系统、各库区设施设备齐全且运行正常,能够确保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储存、配送的质量安全配送的区域有:西安、咸阳、铜川、宝鸡、渭南、商洛、安康、汉中、延安、榆林等地区。通过多年的配送服务,积累了成熟的配送经验。
发行人长期积累的原材料资源优势和精准的医疗机构仓储配送能力,确保了项目具备高效的供应链系统。
5、发行人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控制标准,是项目发挥其作用的关键
医疗机构制剂对药品质量要求极高,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认真地加以实施是确保制剂产品质量的关键。
发行人先后四次通过国家GMP认证,并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被评为“陕西省质量标杆企业”,并按照国家新版GMP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内控管理制度。发行人全面质量管理等经验被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陕西省质量标杆”,同时拥有包括中药前处理与提取、颗粒剂、胶囊剂、片剂、糖浆剂、口服液、合剂等十五个剂型的生产资质,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满足医疗机构制剂及配制需求。
发行人的生产现场等符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智联管理规范》《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评价指导原则》(实行)。生产过程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质量管理规程》《内控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生产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及考核,使生产的各环节和程序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了产品生产和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执行2020年版《中国药典》,实施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平稳,药品质量安全可控。
(二)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对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导向
近年来,国家及陕西省持续出台多项政策法规鼓励和保障中医药行业及企业规范和快速发展。如加强对中草药等中药原料的质量检验检测,中药材产区应重点发展从药材种植(养殖)、加工、包装、仓储等一体化的质量检验和追溯管理;支持大型中药生产加工企业研制中药配方颗粒、超微饮片、定量压制等新型饮片质量标准并在医疗机构临床推广使用;实施中药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制定和提升中药大品种的生产质量控制标准和产品标准,提升中药饮片、中药成药、中药注射剂等重点产品质量等。
本项目建成后发行人将具备对中药材检测、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检测、中成药半成品及成品检测、医药辅料检测、医药包装材料检测等医药类相关检验检测能力;同时也将具备对食品、保健食品等大健康产品的检测能力;项目建设方案完全符合国家及陕西省对中医药产业的规划和引导方向。
2、发行人过往的深厚积累为项目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历经20余年的发展,发行人逐渐形成了集药材规范化种植,药品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业务发展模式,拥有一支理论专业、行业经验丰富、管理创新、共同价值观的优秀管理团队,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确保了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
发行人先后四次通过国家GMP认证,并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按照国家新版GMP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内控管理制度。发行人质量管理文件体系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包括质量管理原则、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工艺运行和产品质量的监控、纠正和预防措施、变更管理、质量管理评审系统等,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的质量管理活动的依据。上述公司在产品检验检测方面的积累都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及建成后显著提升公司检验检测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3、未来植物中药材检测需求巨大
植物药材在中药资源中占比达到87%,系占比最高的组成部分,其品质的优劣直接影响中药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基于此新版药典中对于植物类药材及饮片,制订了33种禁用农药残留限量规定,建立了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的指导限度。国家对植物类中药材农残及重金属检测要求的愈加严苛,是从中间环节来倒逼产地的措施,将进一步扩大植物类中药材的检验检测需求。陕西省作为我国中药材种植、加工和流通的大省,保障植物中药材品质,提升植物药检验检测能力已成为刚需,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植物药检验检测方面的能力,加之子公司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与盘龙药业共享检测资源后,按子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将对盘龙药业的植物药材检验检测服务产生巨大需求,急需盘龙药业扩充质检服务能力。未来使公司不仅能够更好的服务于集团内的植物药业公司,还有利于拓展行业内的其他客户资源。
(三)补充流动资金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营业收入保持逐步增长趋势。公司不断加大对中成药、中药饮品及大健康产品的投入,顺应中药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除了要保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持续投入外,还需要为今后产品开发、生产制造等活动进行技术升级做储备。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会持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会逐步增加,将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现状,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影响力,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从短期看,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增加,但可转换公司债券较低的利率水平不会对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同时随着未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净资产规模将逐步扩大,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将会得到有效使用,逐渐实现收益,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15,062.54万元,全部通过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A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资解决;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则由企业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有剩余,多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期投入,发行人先行对本项目投入的资金,可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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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用地
项目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石七路盘龙生态产业园区内,利用公司自有用地,新建建筑面积9,665.00平方米。
4、项目建设内容及拟生产产品清单
本项目拟对公司原有综合制剂车间和前提取车间改扩建,在原有场地新增加建筑面积为9,665.00㎡的新制剂车间、提取车间、仓储库房;在室内、室外的装饰装修工程,净化厂房的装修工程;工程相关自动化系统、变配电系统、网络及管理系统、通讯、安保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锅炉热力系统的新建及改造;扩充经营范围、增加生产线,添置生产设备,更新三大辅助系统等。建立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为全省医疗机构提供院内制剂开发和委托生产等工作。
本项目拟生产的产品涉及儿科、胃肠消化科、心脑血管、呼吸科、皮肤科、妇科、内分泌科等疾病领域的治疗或辅助治疗等。公司拟生产的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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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盈利模式
(1)项目运营架构
本项目将依托盘龙药业生产制剂加工平台,搭建以研究院为核心的制剂研发中心、制剂营销中心、以及行政事务中心。其中,研发中心负责接受医院委托,进行院内制剂开发和对制剂产品临床使用过程中的疗效、不良反应进行观察和再研究,为后续药品升级、成果转换奠定数据基础;营销中心负责对各医院发起的制剂招标进行竞标工作、仓储配送等工作;行政事务中心负责财务、行政管理、人员招聘等辅助工作。
图表1 项目运营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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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商业模式
本项目主要的商业模式如下:
图表2 项目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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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竞标
公司组织专门团队对医院进行先期了解,确认医院有委外生产制剂的意向,在医院明确发出招标公告后,项目营销中心联合研发部门编制竞标文件参与投标。鉴于公司已经获得了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司设立陕西省医疗机构集中配制中心的备案批复,因此在竞标过程中具备竞争优势。
② 开发
公司现阶段将优先承接现有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委托生产,后期随着医院需求增加,会联同医院共同挖掘新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进行研发和临床试验观察,取得新产品的生产许可。未来,公司还会选择有潜力、疗效好、临床需求度高的医疗机构制剂,继续开发为不限制于医联体,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流通销售的药品。
③ 生产
项目主要生产模式以医疗机构需求为依据,按订单和库存合理组织生产。生产技术部是公司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和承担具体生产任务的部门。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按照批准的工艺,以自有生产设备将各类中药材或中药饮片进行处方配料,再经过前处理提取、制剂、包装等各种加工工序,制成各类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等,成品检测合格后放行。
④配送和交付
因该项目的产品为医疗机构制剂,终端为医院和医联体。跨省销售需在当地药监局进行备案。本项目产品配送和交付由项目营销中心负责,根据医院和医联体要求将产品配送到指定处。
⑤原材料采购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方需求,决定相关原材料采购量。针对普通流通药材以及包材等原材料,公司通常采取“询价采购”或“竞价采购”模式选取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根据经营和市场情况增加或调整采购计划,一般保持20-35天生产的库存需求;针对道地药材或部分大宗药材,综合考虑其生长环境的特殊性以及市场流通等特点,公司通常会经过前期市场调研,根据药材各自的采集季节在合适时机进行“产地采购”;大宗商品采购实行每季度一次的定期询价、比价、议价,采购中采取比价或者招标的方式,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实行廉价采购。
(3)项目盈利来源
公司接受医院委托生产的医疗机构制剂产品的定价方法为成本加成法,即主要由经营成本和一定比例的利润组成。本项目销售收入主要由医院支付的医疗机构制剂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制造费用、直接人工、研发费、临观费、仓储配送费用等构成,上述费用以各类产品出厂交付价格(含税及利润加成)体现在公司和医院签订的合同中。
6、项目建设进度
(1)建设工期
本项目考虑厂房规划建设、设备选型、订购、人员招聘、培训及投产前各项准备工作与试投产等实际需要,项目从厂房规划、旧厂房拆除、新厂房新建、设备选型及人员招聘开始到项目正式投产,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
(2)项目实施进度及阶段性目标
项目实施的进度安排主要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编制及报批、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招聘、试生产等工作安排。项目进度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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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环境保护情况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及固体废弃物等。其中废水经过前处理装置处理后,有周期规律性排放入市政管网中,最后进入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一般为药渣、过期药品及生活垃圾,公司将其交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8、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为29,460.72万元,预计年均净利润额5,100.20万元。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8.98%,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58年,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93年,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二)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4,956.84万元,其中,场地装修费1,140.00万元,占比23.00%;设备购置及维护费3,816.84万元,占比77.00%。项目总投资估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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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用地
项目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石七路盘龙生态产业园区内,利用公司自有用地,新建建筑面积3,0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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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拟规划对公司质量检验检测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对公司从原料进厂、产品生产、成品验收等各环节进行质量检测和监控工作,满足公司自身的质检需求,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实力。
项目建成后,公司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将具备以下检验检测能力:①医药检测,具体包括中药材检测、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检测、中成药半成品及成品检测、医药辅料检测、医药包装材料检测等;②食品、保健食品等大健康产品检测;③农副产品检测。
5、盈利模式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现阶段主要将其作为成本中心,暂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将优先保证自身检验检测需求,增加检测设备配备,按更高抽样标准进行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检测,严把质量关,保证公司产品质量。未来,在检验中心运营成熟后将根据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对外开放,从而为公司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项目建设进度
(1)建设工期
本项目的规划建设周期为12个月。
(2)项目实施进度及阶段性目标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工期为12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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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按照国家环保局和地方环保部门制定的法规要求经营运作。项目建设地点不临近污染企业,周边市政条件良好。项目涉及废水经过市政管网统一处理。各厂房设计之初均加装除尘系统,大型设备地基做减震处理,厂房内壁均加装吸音材料防止噪声。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地周边自然环境良好,项目建设经营不会涉及造成环境污染。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保证合同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灞柳二路2801号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系人:杨圣志
联系电话:0531-68889223
传真:0531-68889221
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