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准油股份,股票代码:002207,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2022年2月24日、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自2021年12月以来,公司已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实际控制人意外逝世、公司终止受让环宇易达(天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对外投资、以股权债权打包转让方式处置全资子公司准油天山、中安融金案件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及公司转回相关预计负债、2021年度业绩预告、对深交所两封关注函关注事项进行核查并回复等,进行了及时披露。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受俄乌战争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有明显增长、一度突破100美元/桶。但正如公司前期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所处油服行业属于油气产业链上游,油价的变动对油服公司业绩的影响有一个传导过程,油气公司资本开支是关键影响因素,总体遵循“油价变化—油气公司业绩变化—油气公司资本支出变化—油服公司订单变化—油服公司业绩变化”的传导路径。一般情况下,油价下跌对油服企业业绩造成影响的传导速度要快于油价上涨的传导速度,油价上涨情况下,油气公司资本开支增加一般滞后1-2年。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按照规定向控股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函询问,控股股书面回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近年来,在控股股东的帮助和支持下,公司先后对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大庆油田、塔里木油田、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地的潜在标的和项目进行了调研。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持续进行,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2年1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