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李斌先生因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其在本公司的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截至本公告日,李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李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补选结果的报告》,刘汉文女士(简历附后)当选为中国长城职工监事,任期同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刘汉文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国际会计、法学,本科学历,大学双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审计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审计管理部审计经理,湖南长城金融设备有限公司(现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高级审计经理,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风控审计监察中心高级审计主管(负责财经审计室)。
刘汉文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汉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