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2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金刚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和培育钻石。

  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产品具有超硬、耐磨、抗腐蚀等优良性能,属于高效、高精、半永久性、环保型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是生产用于高硬脆、难加工材料的锯、切、磨、钻等加工工具的核心耗材,终端应用领域广泛覆盖建材石材、勘探采掘、机械加工、清洁能源、消费电子、半导体等行业。同时,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持续挖掘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产品高灵敏、高透光、高功率、高热传导率和高电子迁移等热、光、电、声和化学性能优势,努力探索其作为功能性材料在新兴领域产业化应用的可能性。

  培育钻石产品在晶体结构完整性、透明度、折射率、色散等方面可与天然钻石相媲美,作为钻石消费领域的新兴选择可用于制作钻戒、项链、耳饰等各类钻石饰品及其他时尚消费品。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全球钻石消费市场变革契机,持续投入研发资源,提高培育钻石合成技术水平,将培育钻石研发向大颗粒、高品级、多颜色等方向不断突破,培育钻石业务将发展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中心,在人造金刚石生产的关键技术和工艺控制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原材料配方、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大腔体合成系列技术、高品级培育钻石合成技术、金刚石微粉制备技术等在内的人造金刚石生产全套核心技术。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目前已形成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培育钻石三大核心产品体系,产品结构丰富,协同效应明显,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产品在品级、稳定性、工艺适用性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公司在线锯用微粉以及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八面体金刚石尖晶、超细金刚石单晶、高品级大颗粒培育钻石等特种金刚石产品细分市场具备领先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材料战略发展规划和钻石消费市场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地处人造金刚石产业基地集群优势,一直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和培育钻石三大类,金刚石单晶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磨削级单晶、锯切级单晶和大单晶,金刚石微粉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研磨用微粉、线锯用微粉和其他工具用微粉。公司各类型人造金刚石产品在颗粒形貌、产品性能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送转方案暨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

  2、高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高送转方案暨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七章第七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9,555,305.7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26,355,117.93元。报告期,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金7,546,497.50元,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30,185,990.00已达注册资本的50%,公司不再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7,393,381.9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6,540,077.01元。拟以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371,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371,980元(含税),占报告期净利润的25.20%,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七章第七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1)、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

  (二)报告期内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导致净资产有较大变化的,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较之于期初净资产的增长率;

  (三)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且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仅适用于依据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高送转)。

  2019-2021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41元、1.61元、4.88元,均高于1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312.18万元、7,299.68万元、23,955.53万元,持续增长。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2021年的每股收益变为2.44元,高于0.5元。鉴于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成长性持续向好,且2021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积较为充足,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进行本次高送转方案暨利润分配预案。综上,本公司送转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七章第七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一)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

  公司2019-2021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41元、1.61元、4.88元,均高于1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312.18万元、7,299.68万元、23,955.53万元,持续增长。本公司不存在此项不符合披露高送转方案情形。

  (二)公司的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相关股东)在前三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三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应当向相关股东问询其未来三个月是否不存在减持计划及未来四至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并披露。相关股东应当将其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上市公司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限售期届满前后三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本公司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解禁期为2024年9月,公司不存在此项不符合披露高送转方案情形。

  综上:本公司披露的高送转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七章第七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3、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业绩指标符合实施高送转方案的相关规定

  2019-2021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41元、1.61元、4.88元,均高于1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312.18万元、7,299.68万元、23,955.53万元,持续增长。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2021年的每股收益变为2.44元,高于0.5元。综上,本预案完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七章第七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且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的规定。

  (2)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始终专注于超硬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目前公司培育钻石产品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是新材料行业中的明星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公司成长迅速且稳定,业务规模和行业地位不断提升。

  ①净利润增长情况

  近年来,公司业绩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近3年(2019年-2021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94.81%,每股收益的复合增长率为86.04%。公司具备稳健、可持续的盈利能力,本次转增具有合理的业绩基础。

  ②净资产变动情况

  2021年9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92,995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73,733,190.26元元。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349,414.75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和良好的经营业绩,使公司2021年期末净资产增加至958,318,369.71元,增幅115.24%,实现了净资产的大幅度增长。本次转增的规模与公司净资产增长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③股本数量及资本公积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公司股本45,278,985股。而在此期间,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稳步增长,产品结构不断完善,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相对于目前的经营规模,公司当前股本规模较小。本次转增的实施能够壮大股本规模,使股本规模与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相匹配,具有必要性。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本公积为381,781,971.23元。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需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0,371,980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满足本预案的实施条件。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考虑公司股本总额较小,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邵增明先生提出的本次高送转方案暨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董监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及所持限售股解限情况

  1、公司相关股东均处在限售期内,在本预案公布前三个月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公司相关股东均处在限售期内,在本预案公布后三个月及未来四至六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3、公司相关股东在本预案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肃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盖章的提案原件;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67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少华,2005年9月3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企业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7年,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桑东雪,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意见

  基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此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4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509.299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62元。截止2021年9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11,217,556.9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尾款20,754,716.98元后,募集资金到账为人民币290,462,839.92元;扣除发行费用16,729,649.66元,募集资金净额273,733,190.26元。

  截至2021年9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32,210,601.3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7,577,469.82元;于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128,696.1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3,733,190.26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9月15日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专户余额为截至2021年9月27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与相关发行费用。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3,733,190.26元,少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49,491,400.00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有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公司根据部分项目投入指标模拟测算的结果。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自有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六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有利于未来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推动公司的不断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7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注:在修订本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本公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最终以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9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暨制定,本次修订暨制定的制度如下:

  ■

  本次修改后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10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名,通讯出席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的工作情况,编写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1年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了未来的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邵增明结合2021年的外部环境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提交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经营计划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9,555,305.7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26,355,117.9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7,393,381.9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6,540,077.01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60,371,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71,98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编制了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并向各位董事进行汇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

  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六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十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查验,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1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1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十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七)《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八)《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十九)《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十)《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十一)《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十二)《关于制定〈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二十三)《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十四)《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以下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暨制定: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相关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1-01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正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1年的工作情况,编写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1年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了未来的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经营计划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9,555,305.7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26,355,117.9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7,393,381.9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6,540,077.01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60,371,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71,98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成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并向各位监事进行汇报。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

  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六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查验,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1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1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1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上午9:15至2022年3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9、《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制定〈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越

  电话:0370-7516686

  邮箱:zhengquan@lldia.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柘城县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71

  2、投票简称为:力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14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2月25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1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和河南省“瞪羚”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科[2022]9号),认定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

  作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公司将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创新联合体构建、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受到各相关部门的指导、服务。因此本次认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