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1、证券名称:宏润建设
2、证券代码:002062
3、股票交易异常情形:
截止2022年2月25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月23日、2月24日、2月2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现将前期披露的相关事项予以提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于2022年1月13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协议双方拟利用产业及资本的优势,通过“产业+资本”双轮驱动,促进股权和产业相结合,深化双方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发展光伏新能源产业。
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协议中关于产业合作及资本合作的具体内容须在尽职调查相关工作后,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签署后续相关协议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协议执行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