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23版)
本项目计划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北片区现有厂区内新建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康冠科技已取得募集资金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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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四)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发展规划,本项目拟在全球范围内新建15个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辐射范围涵盖波兰、墨西哥、新加坡、韩国、泰国、巴基斯坦、摩洛哥、埃及、哥伦比亚、巴西、美国、英国、印度、阿根廷、日本等全球主要智能显示终端市场。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提高公司品质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的需要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非常重视品质建设,始终坚持KTC的品质,在行业内梳理了良好的口碑。公司已成为专业的显示产品技术解决方案和提供差异化策略服务的设计生产商,虽然公司产品质量获得市场认可,但在品牌建设、客户群体粘性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进步的空间。扩大并优化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能够提高公司在下游客户群体中的知名度,提升公司全球服务能力。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在波兰、墨西哥、新加坡、韩国、泰国、巴基斯坦、摩洛哥、埃及、哥伦比亚、巴西、美国、英国、印度、阿根廷、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中心城市设立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增强公司在全球地区的用户体验、营销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从而提高公司的客户售前售后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同时提升公司的品质口碑,增强康冠制造的辐射能力,让更多的客户群体了解并选择康冠的产品和服务。
(2)提高订单响应和交付能力的需要
随着客户需求的不断升级,客户对智能显示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适应场景要求越来越高,个性化的需求也越来越明显,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研发和生产,售后的技术服务能力也越来越看重。另外随着技术更新的步伐加快,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产品的技术升级及智能化程度不断扩展,产品的交付周期也是客户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不能切合实际区域情况了解客户的需求,不能有效根据区域具体情况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势必会无法真正反馈客户对智能显示产品的需求及使用情况,耽误公司快速响应客户订单的能力,影响公司终端产品的交付能力。
本项目通过在波兰、墨西哥、新加坡、韩国、泰国、巴基斯坦、摩洛哥、埃及、哥伦比亚、巴西、美国、英国、印度、阿根廷、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中心城市设立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这些区域都分布着众多公司的客户群体,设立技术服务中心可以更好整合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交付能力,实现从商务洽谈到售后服务全流程的快速响应。
(3)完善公司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公司技术服务能力的需要
公司通过与品牌商合作的方式,积极争取与国内外商用行业众多知名品牌商、系统集成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通过网站推广、展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拓展新客户、新订单。公司建立先进高效的营销及服务网络可使公司订单的获得更加顺畅、更加快捷,缩短订单流程和时间,确保公司第一时间获取市场信息,努力提升目标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关注度、信赖度、满意度和使用率,以实现市场、客户、销售、服务等流程一体化。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在全球的销售网络和营销渠道将更加完善,公司营销力量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最终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广和品牌推广力度强的全球性服务和技术网络体系,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3、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人才资源
目前,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区,该园区智慧园区功能系统目前还处于建设完善阶段,物流系统、仓储管理系统、ESOP管理系统、智慧园区管理系统等各项信息化系统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智能物流系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PLM系统,增加物联网中央空调智控系统、5G智慧园区管理系统等智能型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惠南智慧园区的功能系统,增强惠州基地的生产管理运营能力。
(2)公司具有成熟的服务中心拓展管理经验
凭借公司专业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公司业务范围主要涉及中国、亚太、拉美、中东、非洲等国家及地区,逐步形成全球性的服务体系。基于公司优越的区域布局体系,公司在业务推广、品牌宣传、订单响应、客户服务等方面建立了完整的流程体系,在服务网点拓展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项目的建设主要是在跟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国家中心城市区域设立服务中心,新设立的服务中心跟现行的运行模式、管理模式基本相同。所以,公司已经形成的服务中心拓展管理模式和标准化的经营管理制度,将缩短服务中心的实施效率,降低本项目建设的不确定性。
(3)公司获得了行业和客户的高度认可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凭借良好的信誉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先后荣获“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国对外贸易500强民营企业”、“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广东省智能平板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制造企业100强”、“深圳市总部企业”、“深圳工业百强企业”、“深圳市自主创新百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的智能显示产品凭借其优良的质量在国内外行业内具有很高的口配,与国内市场大型品牌企业建立了业务关系,同时产品远销亚太、拉美、中东、非洲等国家地区。与公司建立合作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包括: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包括飞利浦、明基、东芝、三星、霍尼韦尔、松下、SMART、普罗米休斯、夏普、沃尔玛、NEC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包括小米、科大讯飞、传音、海康、大华、联想、海尔、海信、星网锐捷等等。公司目前已经拥有了一批稳定的客户资源,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的优势继续发展壮大客户群体,实现公司更大的规模效益。公司的产品质量获得了行业和客户的高度认可,为本项目服务中心区域的市场拓展提供了可靠的品质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投资25,480.93万元,其中:场地费用投资13,503.00万元,设备费5,618.55,其他实施费用5,146.00万元,市场推广费4,330.00万元等,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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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建设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实施计划所采取的措施及原则是:整个项目一步建设到位,各项工作实行平等交叉作业,严格管理和科学实施,确保整体进度按时完整。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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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复文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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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第七条,本项目建设内容未列入本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无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因此,本项目无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项目,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办公垃圾,不会对当地的环境构成影响。
8、项目的选址和用地情况
本项目将在全球范围租赁的场地中实施。
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五)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建设和升级公司的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个方面:智能物流系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ESOP管理系统、物联网中央空调智控系统、业务综合决策分析系统、5G智慧园区管理系统、PLM系统、主数据管理系统MDM、设备管理系统、ERP系统。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完善惠南智慧园区功能系统的需要
公司目前主要的生产基地位于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区,该区域内的智能制造产业园目前还处于建设完善阶段,物流系统、仓储管理系统、ESOP管理系统、智慧园区管理系统等各项信息化系统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智能物流系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PLM系统,增加物联网中央空调智控系统、5G智慧园区管理系统等智能型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惠南智慧园区的功能系统,增强惠州基地的生产管理运营能力。
(2)增强各区域公司协同办公能力的需要
目前,合并主体名下主要包括康冠科技、康冠商用、皓丽智能、康冠智能、惠州康冠、皓丽智能、康冠医疗、香港康冠、香港商用、香港医疗、波兰康冠、韩国康冠及墨西哥康冠等。在全国众多重点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海外业务拓展至亚太、拉美、中东、非洲等地区,与美国、韩国、荷兰、瑞典等众多国家开展业务往来与合作,未来还将继续在其他城市扩展。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业务覆盖范围较广,各地城市员工将直接面对当地市场,利用当地信息、资源和公司品牌承揽业务并进行售后服务。总部则可以运用信息技术,通过远程系统实现沟通合作,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协助各城市开展业务,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这种运行模式对信息系统有着较高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除了能提供高性能的计算机设备作为研究与分析基础外,还能提供通讯软件、各业务信息系统,加强相关人员的沟通效率,发挥公司的远程协同办公能力。
(3)实现公司业务及战略扩张目标的需要
公司规模和业务的扩张从战略层面对信息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公司下一阶段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需要建设更先进、高效的信息系统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本项目将建设业务综合决策分析系统、主数据管理系统MDM、设备管理系统、ERP系统等,实现数据到信息、信息到决策的演变,更好服务管理决策的目的。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减少办公费用,为公司的业务及战略扩张提供支撑。
3、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拥有专业的信息化建设人才
公司设有专门的信息化部门,现有二十多名项目经理、系统架构师、开发工程师、实施与运维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等信息化专业人才,并已建立ERP系统、OA办公系统、客户管理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message系统和关务系统。未来公司还将优化信息部组织架构,为信息化建设补充更多专业的人才。顶尖的信息化建设团队为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2)公司拥有丰富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经验
公司一直重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具备一定的信息系统建设经验和优势。目前,公司已构建了一系列符合智能平板显示业务特征的平台与体系,包括ERP系统、OA办公系统、客户管理系统、订单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售后管理系统、品质管理系统、PLM系统、关务系统等,高效的信息化平台为公司的持续高速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务实高效的管理层为项目创造有利条件
公司管理层一直以务实的工作精神带领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公司许多经营管理理念均采用或借鉴了国内外先进企业的成功经验,而信息时代作为未来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信息化发展也一直是公司管理层十分注重的方面。为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成功实施,公司专门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工作,小组成员涵盖各部门业务骨干。未来,公司全体员工将在管理层的带领下积极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4、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1,116.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5.00万元,硬件设备购置费13,787.30万元、软件系统购置费3,230.00万元、项目实施及运维费2,59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5.90万元,预备费988.6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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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建设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实施计划所采取的措施及原则是:整个项目一步建设到位,各项工作实行平等交叉作业,严格管理和科学实施,确保整体进度按时完整。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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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复文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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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第七条,本项目建设内容未列入本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无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因此,本项目无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项目,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员工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经妥善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排水管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8、项目的选址和用地情况
本项目将建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现有场区及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现有场区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实施地点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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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六)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入6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随着公司收入的增长,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量持续增长。受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随着收入增长而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4,466.40万元、107,954.16万元及115,071.29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加大了公司周转资金的需求。因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逐步上升。
(2)持续研发投入对流动资金有较大的需求
公司高度重视对研发体系的资金投入,在行业中形成了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建立了一定的技术壁垒。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23,071.16万元、27,547.78万元及32,218.6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7%、3.92%和4.35%。公司研发投入强度较高,为保持行业竞争优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了充足的技术支持。同时持续的研发投入也加大了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短期内资产负债率水平将进一步降低,防范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大幅提高。
(二)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大大提高,这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募集资金到位期初,公司净资产和总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投资项目处于建设期,不能马上产生效益,将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降低;此外本次发行后,股本规模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发行后业绩将全面摊薄,全面摊薄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与发行前一年度相比将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将大大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逐步提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经营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1、液晶面板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分别为93.99%、92.51%和93.64%,其中,直接材料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液晶面板。公司采购液晶面板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模式,采购价格由各厂商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并结合双方的长期合作紧密程度进行确定。
液晶面板是公司智能显示产品最主要原材料。2020年三季度开始,全球液晶面板出现暂时性供求关系紧张及市场价格上涨的情况,导致公司原材料成本上升。如果未来液晶面板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周转造成不利的影响。
2、LG据报道将逐步退出液晶面板领域对发行人液晶面板供应的风险
目前,LG是公司最大的液晶面板供应商,报告期各期,公司向LG采购液晶面板的金额分别为206,866.23万元、155,039.12万元和224,381.89万元,占同期液晶面板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4.09%、42.51%和43.09%。LG据报道将逐步退出液晶面板领域,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加大对其他液晶面板供应商的采购,将导致公司无法保证液晶面板的供应,从而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芯片供应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
2020年以来,国际贸易摩擦影响国内企业的芯片采购,发行人产品所使用的芯片包括主控芯片和外围芯片。若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发酵,相关国际环境继续恶化,可能发生国内芯片市场持续供应不足的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订单量下降风险
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截至目前,相关疫情严重的国家或地区有印度、美国、巴西、墨西哥、英国、意大利、德国等,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疫情地区的经济运转。
公司的主要客户在海外,若海外疫情长时间不能被有效控制,将导致公司部分下游客户海外市场需求萎缩,从而导致公司获得的订单量下降,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所处的主要行业有:智慧教育、智能办公、电竞、安防、商业展示、医疗、智能电视等领域,受益于智能显示产品在下游行业应用深度及广度的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
目前,中国大陆已成为全球智能显示行业的中心,产业链配套成熟,报告期内公司的订单数量稳步增长,但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市场需求萎缩或下游客户所在国家的经济萎缩,将制约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份额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的风险
智能显示行业属于技术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现有的行业竞争格局中,市场竞争逐步分化,马太效应日益显著。市场份额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大型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作为基础,匹配先进的技术装备,能够生产高品质的产品,同时也拥有液晶面板等原材料较大的采购渠道资源,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公司属于行业内大型制造企业,若未来不能持续进行资金与技术投入,并有效扩大在市场的产品占用率,将因市场竞争的加剧限制自身的盈利、发展和壮大,为未来的发展前景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五)应收账款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7,954.16万元、115,071.29万元和179,561.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35%、15.52%和15.10%。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岗位职工薪酬费用分别为57,901.74万元、61,031.78万元和82,410.73万元,人力成本支出逐年上升。伴随着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国内劳动力招聘难度及人力成本随经济增长持续上升,对公司的盈利水平构成影响。同时,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企业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来消化成本的难度逐渐增大,从而有可能会进一步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
(七)行业波动的风险
智能显示行业的主要产品属于耐用消费品范畴,与宏观经济特别是居民可支配收入联系紧密。而发行人的业务范围遍布全球,如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波动较大,智能显示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受到影响。另外下游市场需求的低迷亦会导致智能显示行业的需求下降,进而影响智能显示行业企业的盈利能力。宏观经济环境以及下游市场的整体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自2018年以来,美国已先后多次对我国出口美国商品加征关税,发行人部分产品也被纳入加征关税清单。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08%、3.70%和3.50%。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发酵,相关国际环境继续恶化,将可能降低公司对美国客户出口业务的收入,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除上述情形外,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出口的亚太、拉美、中东、非洲等地区尚未出台针对发行人产品的贸易壁垒政策,若未来上述地区国家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与我国发生重大贸易摩擦,将可能会对公司出口业务和出口收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九)毛利率受液晶面板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因液晶面板价格变化而波动,主要原材料液晶面板采购价格的上升推动发行人产品的单位价格和单位成本随之上升,当单价和单位成本同时上升一定程度时,单价上升对毛利率的影响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对毛利率的影响,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反之,产品毛利率上升。同时,由于发行人承接订单至原材料采购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在原材料价格上升的趋势下,销售价格的上升调整会滞后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反之,毛利率上升。因此,未来若液晶面板市场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将加大发行人毛利率的波动;甚至液晶面板价格短期内大幅上升后可能会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大幅降低,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十)智能电视收入增长较慢及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电视的销售收入增长较慢,产品毛利率存在波动情况,若未来全球智能电视市场需求因各类原因出现大幅波动乃至需求萎缩,或智能电视市场因激烈竞争导致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将导致发行人智能电视业务增长乏力,盈利能力下降。
二、财务风险
(一)第三方回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主要包括同一控制下公司代付和外汇储备不足国家的客户指定第三方公司支付货款。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3%、13.66%和14.2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但由于公司日常经营实际回款中,无法彻底杜绝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仍可能存在因对第三方回款管控不力而导致销售回款环节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二)政府补助减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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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看,公司经营业绩对政府补助不存在较大依赖。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政府补助,则有可能给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情况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若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发生较大的波动,则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如果人民币出现短期内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康冠科技及康冠商用在2016年11月、2019年12月分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均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康冠医疗在2017年10月、2020年12月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皓丽智能自2019年12月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康冠智能在2017年12月被认定为软件企业,2019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度和2021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12月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若未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因所得税率提升而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总额为316,066.2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99,996.9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将从整体上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系统性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满足市场对各类智能显示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尽管公司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论证,但项目具体实施时仍然可能面临产品技术升级、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以及人才储备不足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而存在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初期亏损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总股本为36,000.00万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248.75万股,预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0,248.75万股,增加11.8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68,379.56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量和所有者权益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体现,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会下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重要合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由于行业特有的销售模式,公司与客户之间通常以销售框架协议的形式来签署,前述协议一般仅对销售商品的货款结算、交货方式、品质责任、收货退货、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与客户之间的具体交易均以订单的形式约定交易内容;公司与部分主要客户未签署框架合同,以订单的方式约定具体交易内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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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合同,通常以采购框架协议的形式来签署,前述协议一般仅对采购商品的货款结算、交货方式、品质责任、收货退货、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交易均以订单的形式约定交易内容;公司与部分主要供应商未签署框架合同,仅以订单的方式约定具体交易内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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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授信合同及相关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授信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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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工程合同
2020年8月3日,惠州康冠与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位于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的康冠新型平板显示项目(三期)工程,合同价款118,188,000.00元。
2021年11月18日,惠州康冠与广东茂冠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广东茂冠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位于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的康冠新型平板显示4期扩建项目工程,合同价款176,680,000.00元。
(五)保险合同
2021年5月20日,发行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保险单》,保险人向发行人就TV、SKD套件、MONITOR、平板电脑商品,在全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出口和全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出口提供保险服务。保单最高赔偿限额4500万美元,保单有效期为2021年5月4日至2022年5月3日。
2021年12月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向发行人出具《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保险单》。根据该保险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皓丽智能就全部的国内赊销提供短期贸易信用保险。投保人的投保金额为150,000,000.00元,累计赔偿限额为实收保费的60倍,保险期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日。
2021年12月2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向发行出具《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保险单》。根据该保险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惠州康冠、康冠商用就电视机、液晶电子白板等平板显示产品提供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投保人的投保交易金额为126,000,000.00美元,累计赔偿限额为实收保费的50倍,保险期间为2021年12月8日零时起至2022年12月7日二十四时止。
2021年12月9日,康冠商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保险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向康冠商用就广告机、监视器(电子白板)、其他商品,在全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出口和全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出口范围内提供保险服务。该保险单的最高赔偿限额为50,000,000.00美元,有效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9日。
综上,上述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合同的履行情况无可预见的障碍。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六、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尚未了结的知识产权诉讼情况
截至2022年1月27日,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提交的民事再审申请书,发行人存在1起尚未了结的知识产权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10日,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与深圳市云海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海信”)、康冠科技、惠州康冠的商标侵权纠纷案,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8]粤0304民初36284号),判决被告云海信立即停止侵权原告海信的第669450号、第669501号、第163022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海信的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被告康冠科技、惠州康冠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海信的第66945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判决被告云海信立即停止使用带有“海信”字号的企业名称,并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判决被告云海信、康冠科技、惠州康冠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海信的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判决被告云海信、康冠科技、惠州康冠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南方日报》连续七天刊登声明,为原告海信消除影响。
2020年1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冠科技、惠州康冠就上述判决提起的上诉予以立案。上诉请求为:撤销(2018)粤0304民初36284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
2021年2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粵03民终3254号),判决康冠科技、惠州康冠的上诉请求成立,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2021年8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发行人送达了关于上述案件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1)粤民申8728号〕。根据该通知书,海信请求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粵03民终3254号民事判决;维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36284号民事判决;依法判决该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康冠科技、惠州康冠与原审被告云海信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海信提出的再审申请不影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年2月18日作出的终审判决的效力与执行。截至2022年1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再审或驳回申请的裁定。上述诉讼涉及的赔偿金额为300万元,该金额占发行人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因此该诉讼的判决结果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2、已经了结的知识产权诉讼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3起已经了结的知识产权诉讼,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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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起诉云海信、康冠科技、惠州康冠的商标侵权案(以下简称“海信案”)与康冠科技、惠州康冠起诉云海信的仿冒案(即上述表格中的第2项诉讼,以下简称“云海信案”)属于关联诉讼,即云海信案的后续处理方式与海信案二审的结果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云海信以批量委托生产为前提与康冠科技、惠州康冠签订了ODM协议,借机获取了康冠科技、惠州康冠的生产信息和样机来进行仿冒生产。在仿冒的电视机产品上,云海信既使用了非授权的商标,也擅自使用了康冠科技、惠州康冠的企业信息和企业标准。因此康冠科技及惠州康冠对海信案一审判决提出的上诉理由为:海信案中的侵权电视机产品不是康冠科技及惠州康冠实际生产,而是云海信仿冒生产,康冠科技及惠州康冠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鉴于在海信案一审中败诉且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为弥补财产损失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20年4月23日,康冠科技、惠州康冠以云海信为被告,请求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云海信:1、立即停止在电视机产品上使用“深圳市康冠技术有限”、“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岗头村五和大道北1号厂房1层A区2层B区”、“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企业标准:Q/KG009-2013”字样;2、在康冠科技、惠州康冠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仿冒行为给康冠科技、惠州康冠造成的影响;3、赔偿康冠科技、惠州康冠的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
鉴于海信案二审改判后康冠科技、惠州康冠已取得胜诉结果,2021年3月1日,康冠科技、惠州康冠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提出了对云海信案撤诉的申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粤03民初2641号),准许康冠科技、惠州康冠撤诉。
截至2022年1月27日,发行人存在1起尚未了结的知识产权诉讼,其涉及的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及诉讼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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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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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查阅;备查文件可到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询。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1、公司: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4023号1号楼第一层至第五层
电话:0755-32901114
联系人:孙建华
2、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2-33层
电话:0755-82707777
联系人:钟昊、杨新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