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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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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21版)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6.91%、15.24%和15.05%,毛利率先升后降主要受产品结构、产品单价变动、液晶面板价格变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②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总体毛利率分别为16.91%、15.24%和15.05%;2020年毛利率下降,2021年度毛利率基本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A、智能交互显示产品毛利率变动

  报告期各期,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由智能交互平板及其他专用显示设备构成,毛利率变动分析如下:

  a、智能交互平板的毛利率变动

  报告期各期,智能交互平板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

  报告期各期,智能交互平板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

  注1: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变动=本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上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

  注2: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上期销售价格-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3: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4:单位直接材料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直接材料/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5:单位直接人工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直接人工/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6:单位制造费用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制造费用/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7:①=②+③、③=④+⑤+⑥

  注8: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正数表示其变动使毛利率增加,负数则减少

  如上表所示,各期毛利率变动的分析如下:

  i、2020年度,智能交互平板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销售价格下降和直接材料价格下降综合影响所致,具体为:a、主要原材料65寸以上液晶面板的价格下降,导致产品的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均下降;b、2020年度向SMART、普罗米休斯等客户销售的智能交互平板的销量增长较快,由于该等客户形成批量采购,故公司对其的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

  ii、2021年度,智能交互平板毛利率基本持平,毛利率略下降主要系向SMART、销售的智能交互平板的销量增长较快,销售占比由2020年度的7.21%上升至2021年度的10.16%,由于该等客户形成批量采购,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

  b、专用显示设备

  报告期各期,专用显示设备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

  报告期各期,专用显示设备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

  注1: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变动=本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上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

  注2: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上期销售价格-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3: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4:单位直接材料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直接材料/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5:单位直接人工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直接人工/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6:单位制造费用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制造费用/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7:①=②+③、③=④+⑤+⑥

  注8: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正数表示其变动使毛利率增加,负数则减少

  如上表所示,各期毛利率变动的分析如下:

  i、2020年度,专用显示设备毛利率略有上升主要系销售价格下降和直接材料价格下降综合影响所致,具体为:原材料液晶面板的价格下降,导致产品的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均下降,当单价和单位成本同时下降一定额度时,单价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从而导致产品毛利率上升。

  ii、2021年度,专用显示设备毛利率下降主要系销售价格上升和直接材料价格上升综合影响所致,具体为:原材料液晶面板的价格上升,导致产品的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均上升,当单价和单位成本同时上升一定额度时,单价上升对毛利率的影响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对毛利率的影响,从而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

  B、智能电视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智能电视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

  报告期各期,智能电视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

  注1: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变动=本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上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

  注2: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上期销售价格-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3: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4:单位直接材料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直接材料/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5:单位直接人工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直接人工/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6:单位制造费用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制造费用/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7:①=②+③、③=④+⑤+⑥

  注8: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正数表示其变动使毛利率增加,负数则减少

  如上表所示,各期毛利率变动的分析如下:

  i、2020年度,智能电视毛利率下降主要系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所致,具体为: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全球智能电视的市场需求增加,而相应的产能特别是国外的产能受限程度较高,部分地区如拉美、中东、东南亚的客户为了保证公司对其智能电视产品的供应,在2020年6月、7月和8月提前下单并要求公司在第四季度及以后期间分批发货,而2020年度主要原材料液晶面板的价格在下半年开始上涨且在9月份以后增速较快,导致该等订单的价格未能随着液晶面板价格的上涨而上涨,全球平均销售价格下降,从而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

  ii、2021年度,智能电视毛利率上升主要系销售价格上升影响较大所致,具体为:原材料液晶面板的价格上升,导致产品的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均上升,2021年度7月份开始,液晶面板市场价格大幅度下降,公司前期订单价格较高,其调整滞后于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导致全年平均液晶电视销售价格上涨幅度对毛利率影响高于成本上升的影响,从而导致毛利率上升。

  C、设计加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设计加工业务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

  报告期各期,设计加工业务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

  注1: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变动=本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上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

  注2: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上期销售价格-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3: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4:单位直接材料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直接材料/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5:单位直接人工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直接人工/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6:单位制造费用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制造费用/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7:①=②+③、③=④+⑤+⑥

  注8: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正数表示其变动使毛利率增加,负数则减少

  如上表所示,各期毛利率变动的分析如下:

  i、2020年度设计加工业务毛利率上升,2021年度设计加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小米和LG的销售占比变动所致,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小米和LG的设计加工业务销售占比分别为73.04%、55.39%和63.32%。公司为小米设计加工的全部产品、为LG设计加工的部分产品,所使用的结构件、灯条、膜片等材料为客户指定的品牌,该等品牌材料因入围小米及LG的供应商体系,普遍定价较高,从而导致对其的设计加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

  ii、2021年度设计加工业务单价上升、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小米加大了大65寸及86寸等大尺寸液晶电视设计加工业务的采购,其尺寸大,相应的成本较高导致销售单价上升;小米供应链整体毛利率较低,其销售金额占比由2020年的34.27%上升至53.77%,导致此类业务毛利率较低。

  D、液晶面板销售业务的毛利率分析

  因液晶面板销售不涉及生产环节,故其成本由直接材料和运输费构成。报告期各期,液晶面板销售业务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元/台

  ■

  报告期各期,液晶面板销售业务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构成明细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

  注1: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变动=本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上期剔除运输费的毛利率

  注2: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上期销售价格-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3: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上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本期销售价格)

  注4:单位直接材料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单位直接材料/本期剔除运输费的单位成本

  注5:①=②+③、③=④

  注6: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正数表示其变动使毛利率增加,负数则减少

  如上表所示: 2020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液晶面板市场出现暂时性供求关系紧张及市场价格上涨的情况所致;2021年度此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2021年下半年液晶面板市场价格大幅下滑,公司为降低价格下降的库存风险,将满足一定期限订单量后的液晶面板进行出售导致全年毛利率下降。

  ③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对应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

  注1:数据来源于各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交易报告书等;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度相应财务数据未公告,暂未作对比

  注2:由于各公司业务不完全一致,为便于数据可比性,可比公司对应业务的毛利率为(1)视源股份为交互智能平板毛利率;(2)鸿合科技为智能交互显示产品毛利率;(3)兆驰股份为视听及通信类电子产品毛利率;(4)冠捷科技为显示器及液晶电视毛利率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视源股份、鸿合科技对应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较为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行业中位水平,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业务对比情况如下:

  ■

  综上,公司毛利率水平处于行业中位水平,其与同行业毛利率的差异主要由上表中的生产模式、业务模式、销售渠道及产品分布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6、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3.39%、105.11%和99.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2.42%、74.14%和73.46%,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517.52万元、-21,750.02万元和26,703.41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银行理财产品而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2019年度至2020年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经营对厂房、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需求随之增大。2019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投入逐年增加,支付的工程、设备款也随之增加,导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同时,公司为充分提升现金管理的效益,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上述原因综合导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

  2021年度,公司收回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相比同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较大,导致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现正流入。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652.53万元、-18,203.88万元和-51,584.1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回笼情况,通过向银行贷款融入资金等方式缓解资金压力,另外包括收回的票据、信用证保证金等;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所支付的资金、分配股利、支付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等。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公司在缴纳各项税金并依法提取各项基金后,利润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②公司本年度如发生亏损,应由下年度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A、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B、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C、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D、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E、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④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及现金加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经2018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滚存利润以现金形式进行分配,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5,000万元。

  经2019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滚存利润以现金形式进行分配,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19,000万元。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滚存利润以现金形式进行分配,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27,000万元。

  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滚存利润以现金形式进行分配,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25,000万元。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②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当年财务报表经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前款所指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根据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③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④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的关系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⑤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应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等有关规定,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为避免出现超分红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同时公司应加强子公司分红管理,不能出现合并报表有利润,因子公司不分红造成母公司报表没有利润从而为不向公众股东派现制造借口。

  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5)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①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②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并经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及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④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⑤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⑥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为:

  ①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②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则还需经2/3以上外部监事表决通过。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7)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8)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予以披露。

  4、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扣除上市前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拟分配利润后,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5、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方式

  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可预期的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并结合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及分配比例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0%)。公司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利润投资较有利、股本规模需扩充等情况下,可以选择派发股票股利。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交付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应当就上述议案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提供便利,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

  公司应根据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各期利润分配方案,并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投资规划、发展战略的变化,公司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确有必要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详细论证及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5)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控股子公司业务及财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7家全资子公司:康冠商用、惠州康冠、康冠智能、皓丽智能、皓丽软件、商城众网、香港康冠;4家全资孙公司:香港商用、波兰康冠、韩国康冠、墨西哥康冠;1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控股孙公司:康冠医疗、香港医疗;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康冠商用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康冠商用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3)主营业务

  康冠商用主营业务为商用领域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大华所审计

  2、惠州康冠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惠州康冠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3)主营业务

  惠州康冠主营业务为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大华所审计

  3、康冠智能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康冠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3)主营业务

  康冠智能主要从事智能显示产品相关配套的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的研发及销售。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大华所审计

  4、皓丽智能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皓丽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3)主营业务

  皓丽智能主营业务为自有品牌“皓丽”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的研发及销售。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大华所审计

  5、皓丽软件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皓丽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下转A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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