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20版)
发行人与关联方担保事项无收取/支付利息或担保费,均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无担保损失事项出现。
(2)受让子公司股权
2020年6月,香港康冠和凌霄共同设立波兰康冠,其中香港康冠持股99%,凌霄持股1%,香港康冠和凌霄未实缴出资。2021年3月,凌霄将其持有的波兰康冠1%股权转让给香港康冠,因为波兰康冠成立时未实缴出资,故本次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3、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1)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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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作出了如下承诺:
1、不利用本人/本企业控制地位或重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从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权利。
2、本人/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本企业将促使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1-4项承诺。
6、如因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在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四)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了规定。
公司建立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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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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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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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享受公司提供的基本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无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未在公司关联企业领取收入。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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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的情况。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凌斌,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凌斌、王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通过至远投资、视界投资、视清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8.93%的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9.72%的股份;王曦通过至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24%的股份。凌斌、王曦合计持有公司64.9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85.89%的股份。
凌斌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1522196807******,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通过至远投资、视界投资、视清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8.9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9.72%的股份。
王曦女士,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3月至2019年3月担任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今未在公司任职。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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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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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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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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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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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报告期各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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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规模与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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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规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82,040.36万元、479,453.81万元和537,718.00元,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较上期末增长25.50%和12.1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较稳定,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81.23%、82.81%和83.99%。
(2)资产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23%、82.81%和83.99%,流动资产占比较稳定。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资产流动性较好。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存货等运营资产也随之增长,综合导致流动资产总额逐年增加。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与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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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02,487.26万元、278,070.70万元和268,880.84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09%、98.42%和98.44%。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期末有所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增长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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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银行借款以及应付供应商货款及设备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6、1.45和1.71,流动比率较稳定,公司流动比率指标总体良好,体现了公司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和抗流动性风险能力;报告期各期末,速动比率分别为1.07、0.84和1.08,2020年末,公司速动比率指标较上期末略有下降,主要系2020年末在手订单增长以及液晶面板采购价格上升,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53.35%、52.94%和47.02%,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3.00%、58.00%和50.00%,公司资产负债率较稳定。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64,889.65万元、58,599.24万元和106,423.99万元,维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为了缓解经营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产生了短期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因此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支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稳步增长,公司资金实力逐年改善,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72.75、49.38和84.65,体现了公司较强的利息支付能力,说明公司具备较强的信用融资能力,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继续保持优良的信用水平。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
单位: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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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31次/年、6.65次/年和8.07次/年。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公司在实现产销规模和经营业绩增长的同时,也重视客户的信用管理、收益质量和货款回笼。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主要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60%、77.62%和79.73%。对于外销客户,公司采用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和先款后货相结合的结算模式,其中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模式下产生的应收账款,公司一般会向中信保或人保投保,根据《保险协议》约定,若该等应收账款因非产品质量原因无法收回,中信保或人保将在保额范围内赔付相应款项的90%,个别风险评级较高国家或地区的客户赔偿比例另行约定。公司对应收账款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在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情况下,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
(2)存货周转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85次/年、4.63次/年和5.86次/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产定购”为主的采购模式,在接到客户订单后,保证从采购到产品生产完工后能及时发货。2020年度存货周转率较上期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末在手订单增长以及液晶面板采购价格上升,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增加所致。
5、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①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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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9.19%、98.98%和99.26%,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均高于98.50%,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显示产品的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售后材料收入和废品收入等。
②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和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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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其中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增长较快,智能电视的销售业务较为稳定,设计加工业务稳步提升,液晶面板销售业务逐年缩减。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产品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A、智能交互显示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主要由智能交互平板及专用显示设备构成,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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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智能交互平板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交互平板金额逐年增长,其销售单价、数量及金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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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智能交互显示产品销量及销售规模逐年提升,主要系:①随着显示技术的成熟,智能显示产品在智慧教育、智能办公等各领域应用的持续深入,全球智能交互平板应用需求快速增长,带动了公司智能交互平板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②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全流程软硬件定制化研发设计及小批量多型号柔性化制造优势,逐步加深了与SMART、普罗米休斯、明基、PROWISE、科大讯飞及优派等知名品牌客户的合作,此类客户在市场中的占有率较大,其加大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③由于品牌客户的示范效应,公司智能显示领域的客户数量逐步增长,导致智能交互平板的收入呈现增长趋势。
2020年度,智能交互平板的销售单价逐年下降,主要系:①2020年度,智能交互平板65寸、75寸和86寸等主要尺寸的液晶面板平均采购单价逐年下降,其销售单价随着下降;②2020年度,发行人向SMART、普罗米休斯等客户销售智能交互平板的销量增长较快,由于该等客户对公司形成批量采购,故公司对其的销售单价有所下降。
2021年度,智能交互显示产品销售单价略有上升主要系:主要原材料液晶面板同期价格上升,成本推动产品价格上涨所致。
b、专用显示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专用显示设备的销售单价、数量及金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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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专用显示设备销售量增长75.89%而单价下降27.13%,主要系电竞显示器和中小尺寸监视器的订单量增加,此类产品的尺寸主要集中在43寸及以下,2020年公司43寸及以下的专用显示设备产品销售占比相比2019年度上升了16.69%,尺寸越小,单价越低,导致2020年度专用显示设备的平均单价平均下降。
2021年度,专用显示设备平均单价上升17.63%,主要系2021年度液晶面板价格持续上涨,推动了平均单价的上升。
B、智能电视
报告期内,智能电视是公司销售规模最大的产品,各期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43,289.47万元、361,929.88万元和564,094.14万元,总体趋于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视的销售单价、数量及金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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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智能电视产品销量逐年提升,主要原因系:①智能电视行业成熟度较高,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良好的成熟市场大尺寸电视的改善需求较高,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对中小尺寸的智能电视的需求增长较快,总体市场需求的增长导致下游品牌客户对公司智能电视采购数量上升;②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全流程软硬件定制化研发设计、小批量多型号柔性化制造和差异化市场策略的竞争优势,在市场中逐步提升竞争能力,与固有客户及新增客户合作不断深入,导致市场份额逐步提升。
2020年度,智能电视产品销售单价下降,主要原因系:①智能电视市场较为成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同一型号产品在推出后其价格一般呈下降趋势;②智能电视主要原材料液晶面板的成本占比较高,智能电视的售价一般随着液晶面板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2020年度液晶面板市场价格先降后升,全年平均采购单价下降所致。
2021年度,智能电视产品销售单价上升,主要原因系:2021年上半年液晶面板价格上升,全年平均采购单价上升,公司相应调整报价,导致销售价格上升。
C、设计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加工业务的销售单价、数量及金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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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销售数量上升及单价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公司增加了与仁宝等企业的合作,为其设计加工对应的产品以32寸、43寸的小尺寸产品为主,其数量较大、小尺寸显示产品的设计加工业务占比提升,导致销售数量上升及单位价格下降。
2021年度,销售数量变动较为平稳、设计加工业务销售单价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小米增加了65寸及86寸液晶电视设计加工业务的订单,此尺寸属于大尺寸,导致单位价格上升。
D、液晶面板销售
公司的液晶面板销售的主要业务背景系:第一,公司与液晶面板厂商具有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而市场上中小型显示行业生产商无法直接向液晶面板厂商采购液晶面板,故在液晶面板厂商供应较为充足的情况下,公司会在保证自身生产需求的前提下采购液晶面板进行对外销售,赚取一定的差价;第二,公司主要合作客户大多为全球知名品牌客户或区域市场大型品牌客户,其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公司会将采购的液晶面板中不符合客户等级要求的液晶面板进行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液晶面板销售业务的销售单价、数量及金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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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公司液晶面板销售业务的销售金额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特别是2020年度下半年,液晶面板市场出现暂时性供求关系紧张的情况,公司采购的液晶面板大部分用于满足自身生产需求,故此部分业务收入大幅减少。
2021年度销售单价基本持平,主要系2021年液晶面板价格先升后降,全年此业务大部分发生在下半年,故导致全年液晶面板销售业务平均单价基本持平。2021年度销售数量上升,主要系2021年下半年价格大幅下滑,公司为降低价格下降的库存风险,将满足一定期限订单量后的液晶面板进行出售所致。
③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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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以外销为主,外销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60%、77.62%和79.73%,外销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国外客户特别是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的全球头部品牌客户及智能电视的中东、东南亚等地区龙头品牌客户的采购增长上升所致。
④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模式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有经销及直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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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除公司自有商用产品品牌“皓丽”有部分经销收入外,其他产品的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业务收入规模金额逐年扩大,系公司自有品牌“皓丽”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的出货量逐年扩大所致,但每年的经销收入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⑤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业务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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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主要变动分析如下:(1)智能显示产品的季节性波动主要是由下游消费端的需求决定,国内的“双十一”、春节假期以及国外的“黑五”消费节、圣诞新年假期等促进了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的业务占比较大。同时,由于我国的春节放假一般出现在阳历1月底或2月,在此之前的厂家均会在上年的最后一季度增加生产预备来年1-2月份的春节假日停产期间的订单,将造成第一季度产出较少,四季度的产出增加。(2)2020年度一季度收入占比降低明显,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一季度整体的生产和销售有所下降。
(2)营业成本分析
①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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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一直保持在99%以上,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匹配。
②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趋势
公司专注于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生产环节为各类部件生产、模组生产、整机组装等,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产生的运输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放入营业成本中核算。为了统一报告期内成本、费用对比口径,将2020年度和2021年度因销售产品产生的运输费合并至销售费用进行分析,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二、(四)利润表其他科目分析”之“2、(1)销售费用”。
剔除运输费因素,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逐年小幅下降,直接人工占比和制造费用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影响因素为:
A、2020年度,公司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动所致,即直接材料占比100%的液晶面板销售业务销售占比下降至2.97%。
B、2021年度,公司直接材料占比上升主要系直接材料液晶面板全年平均采购单价上升。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①公司毛利及毛利率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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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毛利分别为117,938.48万元、111,813.54万元和177,607.81万元,其中智能交互显示产品是公司最主要的毛利贡献来源。(下转A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