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魏志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2月25日上午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魏志甲先生简历
魏志甲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近五年来历任东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锦泽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魏志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1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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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魏志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魏志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同意:
1.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以基准价格上浮0.04元/千瓦时(含税),即按0.503元/千瓦时的价格将公司80,453万千瓦时的电量销售给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并在签订协议时,由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提交价格承诺函,承诺若该交易价格低于2022年度广东电力市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若高于平均价格,则不变。
2.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以基准价格上浮0.04元/千瓦时(含税),即按0.503元/千瓦时的价格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19,547万千瓦时的电量销售给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并在签订协议时,由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提交价格承诺函,承诺若该交易价格低于2022年度广东电力市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若高于平均价格,则不变。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长期协商电量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申请材料、协议谈判签署等。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59%股份)持有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许鸿生、朱晓文、肖立、刘贻俊、杨珂等回避表决。本议案经6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长协电量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长协电量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长协电量所构成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一定必要性,符合公平、公允、公正的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独立董事:
陈 骞、谢晓尧、马晓茜、袁英红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1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年度长协电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2月25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同意:
1.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以基准价格上浮0.04元/千瓦时(含税),即按0.503元/千瓦时的价格将公司80,453万千瓦时的电量销售给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并在签订协议时,由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提交价格承诺函,承诺若该交易价格低于2022年度广东电力市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若高于平均价格,则不变。
2.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以基准价格上浮0.04元/千瓦时(含税),即按0.503元/千瓦时的价格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19,547万千瓦时的电量销售给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并在签订协议时,由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提交价格承诺函,承诺若该交易价格低于2022年度广东电力市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若高于平均价格,则不变。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长期协商电量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申请材料、协议谈判签署等。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59%股份)持有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鸿生、朱晓文、肖立、刘贻俊、杨珂等回避表决,本议案经6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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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省电力交易要求,公司及D厂2022年度长协交易上限为37.23亿千瓦时,现已与10家售电公司签订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27.2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503厘/千瓦时(对标基准价463厘/千瓦时,上涨40厘/千瓦时)。基于2022年全年现货试运行,现货价格波动大。为保障公司及D厂收益,应在长协交易窗口期内将长协交易电量全部售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穗开电业提出以基准价格上浮0.04元/千瓦时(含税),即以0.503元/千瓦时的价格购买公司及D厂共10亿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且承诺若该价格低于2022年度广东电力市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若高于平均价格,则不变。该价格与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一致,且保证高于全省2022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均价,符合公司电量销售方案的相关要求,保障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D厂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长协电量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六、关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基于2022年全年现货试运行,现货价格波动大。为保障公司及D厂收益,应在长协交易窗口期内将长协交易电量全部售出。穗开电业提出产交易方案符合我司的电量销售方案的相关要求。穗开电业提出以基准价格上浮0.04元/千瓦时(含税),即以0.503元/千瓦时的价格购买公司及D厂10亿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且承诺若该价格低于2022年度广东电力市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若高于平均价格,则不变。该价格与公司及D厂对外销售价格一致,且保证高于全省2022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均价,符合集团公司电量销售方案的相关要求,保障了公司及D厂利益。
(二)存在风险
1. 根据交易双方商谈,本次关联交易实际成交金额须以实际销售电量及电量单价为基准计算;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因政策、市场、技术等因素引致的风险;
3. 本次关联交易同时需经交易对方决策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交易是公开市场行为,合同价格与公司及D厂对外销售价格一致,且高于全省2022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均价,符合公司电量销售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披露日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一定必要性,符合公平、公允、公正的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九、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2月25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在恒运中心18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根据《公司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对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进行调整,魏志甲先生、陈宏育女士不再担任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与会代表投票表决,选举朱彦先生、林松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
魏志甲先生、陈宏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感谢魏志甲先生、陈宏育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
1、朱彦先生简历
朱彦先生,196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工会副主席。近五年来历任本公司物资部副经理,物资部经理,本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等职。
朱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林松秋先生简历
林松秋先生,1968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近五年历任东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林松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1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年 3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2年 3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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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2年2月26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议案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真:020-820682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提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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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聘任魏志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二、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四、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 陈 骞、谢晓尧、袁英红、马晓茜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