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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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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359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控股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厦门鲁鼎志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1年11月4日)前六个月至本函出具日,我方不存在减持东诚药业股票的情形。

  2、截至本函出具日,我方不存在减持东诚药业股票的计划或安排。自本函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我方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违规买卖东诚药业股票,不实施短线交易。

  3、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违规买卖东诚药业股票,由此所得收益归东诚药业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如为自然人)我方保证我方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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