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拆迁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因张家港市乐余镇政府城市总体规划及市镇建设要求,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的房屋、土地列入地块征收范围,公司日前与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签署了《企业补偿协议书》,搬迁补偿款共计66,806,453.50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拆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金鸿顺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收到拆迁补偿款情况
1、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26,806,453.50元;
2、2022年2月25日,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40,000,000元;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66,806,453.50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款金额大于公司搬迁范围内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额,对于上述搬迁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拆迁补偿对2021年度公司经营损益影响约3,087.00万元左右,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对2022年度经营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