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平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月16日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2022-018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公司将其他权益工具于当年度累计孳生的股利(或利息)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中予以扣除。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上下按照“对标国际一流,聚焦核心能力”的要求,稳扎推进“三全”战略,强化五大事业群,培育六大新兴业务,促进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转型。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5.16亿元,增长22%;实现归母净利润38.07亿元,增长1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27.67亿元,增长8%。
报告期,公司重点推动建筑施工、建材工业、设计咨询核心事业群发展。经初步核算,三大事业群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80亿元,增长20%。公司加快房产开发项目销售,实现房产业务收入136亿元,增长115%;公司通过盘活存量商业地产项目和金融资产等,共实现投资收益15.91亿元,并加快了资金周转。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徐征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克定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3.64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七建集团”或“原告”)因石家庄恒大十里温塘一期住宅和商业项目业主河北建投西柏坡宏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宏越房产”或“被告”)拖欠工程款,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相关协议,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结算工程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36,443.7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临2022-003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年2月2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2)粤01民初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七建集团撤回诉讼处理。
近日,七建集团已就本案涉工程纠纷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并收到法院(2022)粤01民初399号受理书。本次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石家庄恒大十里温塘首开区二、三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16,751,459.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7,686,314.31元(暂计);
3、确认原告在前述第2项诉请金额范围内对“石家庄恒大十里温塘首开区二、三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七建集团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已在立案时一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中(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21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审理完毕,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七建集团”或“原告”)因河北省邯郸市大友时代广场项目业主河北厚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厚石房产”或“被告一”)拖欠工程款,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厚石房产及其连带担保责任人李进军(简称“被告二”)提起诉讼: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工程款共计33,576.42万元人民币;
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暂计为6,948.47万元,违约金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为止;
3、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资金损失暂计为1,465.84万元,资金损失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为止;
4、请求支付管理人员、工人窝工损失费68.72万元;
5、请求判令解除各方2017年8月29日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河北省邮郸市大友时代广场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协议书》以及2018年6月10日签订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请求确认原告在42,059.45万元范围内对被告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7、请求判令被告二在诉讼请求1至4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请求判令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2021年12月16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冀04民初198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详见公司临2021-076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4民初198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七建集团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一百零五、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厚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进军银行存款420,594,513.5元或查封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七建集团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2022-015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62,670.67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商誉减值损失数据依据中介机构减值测试报告确定。计提减值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分别为139,591.14万元、-2,067.10万元和5,967.46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坏账损失分别为6,808.33万元和-5,521.53元。具体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90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业务性质,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信用组合区分为:“建筑、承包、设计、施工组合”“BT及PPP项目组合”“融资租赁组合”“其他组合”。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BT及PPP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采用一般金融资产的减值方法,即按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计量损失准备。
(二)存货跌价损失82,261.58万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5,535.45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减值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减值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四)经初步测算商誉减值准备95.34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正积极组织安排中介机构对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商誉减值损失数据待中介机构出具相应减值测试报告后尚可确定。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公司核算,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262,670.67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减少)约185,600万元。前述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资产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金额以 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后续,公司将通过加强商务管理、应收账款催讨、诉讼等措施,提高应收账款回收,降低坏账率。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更加真实、可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相关规定,依据《上海建工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相关约定,经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至2023年2月28日。如到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赎回仍未完成或清算支付未完成,员工持股计划自动展期3个月,直至份额全部赎回。员工持股计划将于完成全部份额的支付后终止。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关联董事徐征、叶卫东、殷红霞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
本展期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上海建工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海建工2016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选举,增补董事、总裁叶卫东先生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2016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关联董事徐征、叶卫东、殷红霞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风控总监、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审议,聘任薛永申先生担任集团风控总监、许海峰先生担任集团总法律顾问,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薛永申,男,1968年10月出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经济师、风控总监。
许海峰,男,1977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事务部副总经理、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法务部副主任、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法务部主任、审计二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