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李晓奇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2月25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李晓奇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李晓奇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李晓奇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84,79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目前,李晓奇女士的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在该减持期限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7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0%。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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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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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李晓奇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减持承诺。
三、备查文件
李晓奇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