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0号)核准,公司以认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3月,公司向“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6,111,75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8.68元/股,并于2017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发行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3)等相关公告。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本次配套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0年3月22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等相关公告。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定存续期将于2021年3月22日届满,因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2年3月22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管理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等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6,111,751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产。
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自动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