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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21年9月8日发布了《2021-101: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嘉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京蓝科技39,751,7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在本次减持计划下,杨树嘉业于2021年11月22日减持公司283万股股份,累计减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了《2021-139: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发布了《2022-01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收到杨树嘉业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杨树嘉业于2022年2月24日减持公司1,503,358股股份,累计减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2022年2月25日,公司收到杨树嘉业发送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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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 告

  李贵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54,5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3%)的高级管理人员李贵蓉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3,646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鉴于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李贵蓉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李贵蓉女士基本情况

  李贵蓉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54,5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本人持有的交易所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3,646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区间:减持区间为贵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一次性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不超过13,646股。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李贵蓉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目前,李贵蓉女士严格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李贵蓉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贵蓉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李贵蓉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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