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21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国(蚌埠)微电子科技园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1日
至2022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5、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4、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武雄晖、刘洪月、倪寿才、刘坤、冯振海、曹正、张旭光、闫鹏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3月19日(上午 8:00-10: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国(蚌埠)微电子科技园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
是否具有表决权;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列明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的股份数额。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9日下午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除携带相关证件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国(蚌埠)微电子科技园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4-4260688;
传真:0534-4266655;
邮箱:shandongaofu@aofuchina.com
联系人:张凤珍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 保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土地配置,调整设备、研发费用等投入
比例,调整后总金额为6,823.38万元。
●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结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作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并将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在重庆奥福已有土地上建设投入,现拟通过安徽奥福新购置土地后建设投入。另外公司参股设立的稀土催化研究相关公司能够满足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投入的耐久性试验需求,可节省原计划中耐久性试验设备的相关投入,因此公司拟对项目投入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规划以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情况,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6,594.65万元,已经使用募集资金490.00万元。本次调整后总金额为6,823.38万元,拟使用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6,104.65万元及自有资金进行后续建设投入。
(二)本次投资构成调整情况
公司结合发展需要调减了研发中心项目的设备投入,增加了土地及实验室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调整后投资构成如下:
■
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拟在重庆奥福继续投入少量小型试验设备,安徽奥福将另行投建实验室及中试线约8,000平方米,试验设备投入约44台。调整后总投资额为6,823.38万元,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104.65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之间的差额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补足。
三、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金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有利于推进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尚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824,900.6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529,234.9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93,731.84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3%。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1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2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028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博迈科、百合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博迈科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于2021年 3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于 2020 年 5 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与蚌埠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约1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所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的相关政府备案或审批手续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建设尚需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前置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实施条件和进度可能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规划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使公司短期内现金流紧张。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安徽奥福经与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经开区管委会”)商议,拟签订《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协议签订后该项目主要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其中自有资金约占投资总额的30%,募集资金约占70%。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蚌埠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项目投资总额:约1亿元人民币;
4.项目建设内容:精细陶瓷研发中心、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建设;
5.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工期12个月;
6.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9亩(目前安徽奥福的140亩土地已全部规划建设移动源尾气净化蜂窝陶瓷载体项目);
7.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商业服务用地,出让期限40年,产业类型为服务业,全部用于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精细陶瓷研发中心、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稳定发展人才队伍,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达到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目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整体研发、试验能力将得到增强,一方面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将为吸引行业内优质的技术研发资源提供有利条件,从而进一步强化公司技术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及新产品开发能力,持续保持对行业先进技术的研发,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所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的相关政府备案或审批手续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建设尚需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前置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实施条件和进度可能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规划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使公司短期内现金流紧张。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16:00在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会议室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旭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01.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6%;利润总额6,867.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82.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7,283,584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0,093,731.84元,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824,900.64元的30.53%。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630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80万元,仓储物流费用55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部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与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211.5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758.25万元。
(2)2021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569.5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4.81万元,补流专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1.48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5.6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取得投资收益631.96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86.13万元,累计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9.36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32,758.2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953.8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9,562.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数据计算差异源自数据四舍五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分别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认为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目前无在途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产尚未偿还余额4,5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
1、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2、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2月。
3、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并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