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5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于2022年2月24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鹏欣资源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御”、“债务人”)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19)。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35号4层4052室
法定代表人:姜连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金屈材料及制品、五金产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室内装饰材料、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妆品、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珠宝首饰、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除外)的销售,国内道路货运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从事信息技术专业领城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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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上海鹏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上海鹏御持续、快速、 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海鹏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153.435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5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美金7,420万元,南非兰特3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2022年2月24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6.3280,人民币对南非兰特汇率2.3905)。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6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或“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与新疆恒鑫昆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昆仑”)及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投资”)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收购恒鑫昆仑所持且末县邦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6%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及其权益,且约定后续待收购协议成立,且收购协议中约定的交易先决条件满足后,经鹏欣资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收购协议即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2年2月25日,公司与恒鑫昆仑及中金投资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鉴于,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新疆方圆地质矿产勘查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公司”)决定行使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现恒鑫昆仑与方圆公司就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暨标的股权转让事宜已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因此公司与恒鑫昆仑及中金投资共同签署的《框架协议》约定的收购协议之交易先决条件已经无法得到满足,公司与恒鑫昆仑及中金投资拟议的标的股权转让交易之目的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均已无法实现,经三方友好协商,《框架协议》自2022年1月27日予以终止,各方不再履行并且不再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终止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恒鑫昆仑向公司补偿人民币100万元,中金投资同意为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运用各种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在资源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4点30分在上海浦江智谷32号楼3楼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32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人事行政总监朱晓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5人,实际出席持有人25人,代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139.62万份,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含预留部分)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1,139.6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现根据《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选举王晋定先生、章瑾女士、俞胜汉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139.6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晋定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按持有人会议所持2/3份额(含)同意的授权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并实施分配等相关事宜;
7、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受让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11、确定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持有人、认购价格、数量、方式等;
12、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4、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39.6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