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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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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2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审核意见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对下列事项作重大事项提示:(1)2020年以来经营业绩持续下滑,2021年预计亏损进一步扩大;(2)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激烈,技术研发投入较大,公司面临产品和技术不能及时升级的风险;(3)公司动力电池采取三元软包技术路线,其产品的市场份额相对较小;(4)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发生较大变化;(5)公司与戴姆勒合作情况对于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请发行人进一步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技术路线、客户结构等情况,完善募集说明书“公司的竞争劣势”相关信息披露内容。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尚需公司针对审核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及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本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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