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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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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过程中误操作
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过程中误操作

  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2月24日收到董事长徐刚先生《关于增持过程中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获悉董事长徐刚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共计15,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其增持过程中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1、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2年0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新任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2022年02月18日、2022年02月21日徐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误操作情况

  2022年02月24日,因操作不当,徐刚先生误将“买入交易”操作为“卖出交易”,成交数量为15,000股,成交均价15.93元/股,成交金额238,900元,前述卖出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短线交易。

  3、本次交易具体情况

  ■

  注: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4、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所产生收益为13,350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短线交易股份-买入成交均价*短线交易股份=15.93元/股*15,000股-15.04元/股*15,000股=13,350元)。

  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徐刚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其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经了解,徐刚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为操作失误所致,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

  二、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徐刚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规定,应没收徐刚先生违法所得,徐刚承诺就上述违法所得将及时上缴给公司。

  (二)上述违规行为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徐刚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会严格执行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徐刚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过程中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新任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于2022年0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年02月24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徐刚先生的通知,徐刚先生于2022年02月22日、2022年02月23日、2022年0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7%,2022年02月24日因误操作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长增持过程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3%),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4,738,105元(不含手续费)(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5,000股,减持金额共计人民币238,900元)。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表:

  ■

  注: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

  注: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徐刚先生于2022年02月24日,在增持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误将“买入交易”操作为“卖出交易”,成交数量为15,000股,前述卖出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短线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增持过程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徐刚先生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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