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在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事宜,不影响前述股份的投票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股份至其一致行动人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拟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至其一致行动人的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易米基金元盛一号”),转让股份不超过1,08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股份至其一致行动人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实施情况
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已于2022年2月16日-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易米基金元盛一号转让8,290,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53%。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其所持股份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2年2月24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于2022年2月21日-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易米基金元盛一号转让1,466,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7%。
1、 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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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份,该等股份目前的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 本次内部转让前后栗延秋女士及易米基金元盛一号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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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事项
1、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符合此前披露的计划。
四、备查文件
《客户成交单》。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