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
●本次担保金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安徽天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7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日常经营需要,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2022年2月2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 3,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天安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年7月12日
3、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谭现代产业园光辉大道20号
4、法定代表人:洪晓明
5、注册资本:48,000万元
6、公司持有安徽天安100%股权
7、经营范围:压延薄膜、尼龙贴合布、塑胶真皮印花,压延发泡人造革、汽车内饰材料、高分子材料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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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安徽天安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9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信滁银最保字第22czA0013-a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7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87%,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752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42%。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56,2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报备文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原指定申晓毅、陈云波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购买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原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之一陈云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光大证券决定委派詹程浩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陈云波先生履行该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的相关职责。
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申晓毅先生和詹程浩先生。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詹程浩先生简历
詹程浩,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理工学院,管理学硕士、管理学学士及工学学士。曾就职于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加入光大证券至今,参与或负责了君华集团全面要约收购齐翔腾达(002408.SZ)项目、齐翔腾达(002408.SZ)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002988.SZ)IPO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