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207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提名李自学先生、徐子阳先生、李步青先生、顾军营先生、诸为民先生、方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同意将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未设职工代表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提名蔡曼莉女士、吴君栋先生、庄坚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蔡曼莉女士、吴君栋先生于2018年6月29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蔡曼莉女士、吴君栋先生任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止。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庄坚胜先生任期为三年,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同意将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将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执行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非执行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每年支付税前1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公司每年支付税前20万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仍由公司承担。
公司非执行董事李步青先生、诸为民先生、方榕女士,在本次会议对该事项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每年支付税前2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公司每年支付税前40万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仍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曼莉女士、吴君栋先生、庄坚胜先生,在本次会议对该事项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自学,男,1964年出生。李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子元件与材料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具备研究员职称。李先生1987年进入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从事微电子技术的研发及管理工作,1987年至2010年历任技术员、副主任、混合集成电路事业部副部长、部长;2010年至2014年历任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2014年至2015年任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长、副所长;2015年至2019年1月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的股东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任党委书记兼副所长;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李先生拥有丰富的电子行业从业及管理经验。目前,李先生持有18万份本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李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子阳,男,1972年出生。徐先生于1994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物理电子技术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徐先生于1998年加入本公司,1998年至2011年历任本公司南京研发中心GSM产品线开发部程序员、科长,PS开发部长,核心网产品线副总经理,核心网产品线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本公司MKT四分部总经理分管欧美系统产品;2014年至2016年任本公司子公司中兴通讯(德国)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2018年7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及无线经营部CCN核心网产品线产品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9月任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1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徐先生拥有多年的电信行业从业及管理经验。目前,徐先生持有本公司84,000股A股股份,持有8.4万份本公司2017年A股股票期权及18万份本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徐先生与中兴新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步青,男,1972年出生。李先生于1994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具备高级经济师职称。李先生1994年至2001年任职于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2001年至2009年历任深圳市圳峰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深圳航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7年历任深圳市航天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至今先后担任中兴新的间接股东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董事,总会计师;2016年至今先后担任中兴新的间接股东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会计师;2015年至2018年兼任南京航天银山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2018年兼任航天科工欧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2020年,先后兼任航天海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至2020年兼任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兼任深圳市航天立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兼任深圳市中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兼任深圳市航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李先生拥有丰富的管理及经营经验。目前,李先生持有5万份本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顾军营,男,1967年出生。顾先生于1989年毕业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航空工程系飞行器制造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于2002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获工业工程硕士学位,具备研究员职称。顾先生1989年至2003年历任211厂工艺员、车间主任、处长、副厂长、副厂长兼副书记;2003年至2009年历任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经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兼任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9年1月在中兴新的间接股东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任院长助理,同时兼任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至2017年先后兼任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航天赛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至2018年9月任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2019年1月任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副总裁。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顾先生拥有丰富的管理及经营经验。目前,顾先生持有18万份本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顾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诸为民,男,1966年出生。诸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于2003年获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诸先生1988年至1991年历任苏州市东风通信设备厂研究所技术员、副所长;1991年至1993年历任深圳市中兴半导体有限公司开发部研发工程师、副主任;1993年至1997年历任中兴新研发工程师、南京研究所所长;1997年至2000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中兴新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长飞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5年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1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董事;2008年至今任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8年期间同时任顾问);2018年至今任深圳市中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公司董事长/董事;现兼任中兴新、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海南兴航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诸先生拥有丰富的管理及经营经验。目前,诸先生持有5万份本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诸先生在中兴新及中兴新的股东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任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方榕,女,1964年出生。方女士于1987年毕业于南京邮电学院(现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方女士1987年至1995年任职于邮电部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1995年至1997年任职于中兴新;1997年至2009年任职于本公司,1998年至2009年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2009年至今任中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深圳市中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联合中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任霞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中兴发展有限公司部分附属公司、参股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方女士拥有多年的电信行业从业经验及管理经验。目前,方女士持有5万份本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方女士在中兴新的参股公司中兴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裁,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曼莉,女,1973年出生。蔡女士于199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蔡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蔡女士于2002年至2015年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先后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副处长、监管一处处长,并担任上市公司监管部会计与评估小组组长;曾任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雅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湖北广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2015年至今任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16年至今兼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18年11月至今任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女士在资本市场领域的咨询、股权投资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中兴新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君栋,男,1964年出生。吴先生毕业于伦敦大学,分别于1987年及1988年获微生物学及生物化学学士学位和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和香港律师资格。吴先生自2013年7月起出任国际律师事务所Dentons的香港办公室企业融资/资本市场部之负责人。吴先生现兼任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在公司上市与收购合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中兴新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庄坚胜,男,1965年出生。庄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庄先生曾任职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普华永道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庄先生自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贸易合规与税务关税业务主管合伙人。庄先生自202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先生在国际贸易管制、公司商业合规、海关法和税法的法律和实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中兴新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20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提名江密华女士、郝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同意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三名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密华,女,1976年出生。江女士于1999年7月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江女士1999年7月至2007年10月历任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07年10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任深圳鹏爱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助理财务总监;2013年5月至2020年6月任深圳市彩梦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市诚一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任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的间接股东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江女士拥有丰富的财务及管理经验,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郝博,男,1989年出生。郝先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分别于2010年及2015年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博士学位。郝先生2015年7月至2019年3月先后担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等职,在此期间,郝先生担任本公司部分附属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中兴新战略规划部部长等职。2020年12月至今,郝先生先后获聘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及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郝先生现担任中兴新部分附属公司董事/监事。郝先生拥有丰富的财务及投资管理经验。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郝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任战略规划部部长,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209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曼莉,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除担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目前还担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蔡曼莉
日期:2022年2月24日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君栋,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吴君栋
日期:2022年2月24日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庄坚胜,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庄坚胜
日期: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21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就提名蔡曼莉女士、吴君栋先生、庄坚胜先生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蔡曼莉女士除担任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目前还担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与被提名人蔡曼莉女士沟通,蔡女士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不会对中兴通讯的独立董事工作产生影响。蔡女士具有丰富的独立董事任职经验,蔡女士自2018年6月29日起担任中兴通讯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蔡女士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为公司治理提升、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提名蔡女士担任中兴通讯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蔡女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日期: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2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
公布董事会会议通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董事会会议通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11.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TE CORPORATION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63)
董事会会议通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会议将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八日(星期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举行,藉以(其中包括)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及其发布,并考虑利润分配方案之建议(如有)。
承董事会命
李自学
董事长
深圳,中国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李自学、徐子阳、顾军营;三位非执行董事:李步青、诸为民、方榕;以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曼莉、吴君栋、庄坚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