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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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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证券代码:600089 公告编号:临2022-01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已到期未付租金57,301,380.9元及相应迟延违约金暂计至2021年2月28日为6,938,155.38元,全部未到期租金813,402,747.68元及相应迟延违约金,留购款项1元、律师费及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近日,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北京二中院依法对江苏高传公司持有的盱眙高传公司100%(16,000万元)股权予以拍卖。新能源公司参与竞拍,以7,547.33万元竞得江苏高传公司所持盱眙高传公司100%股权,新能源公司作为质押权人以享有的债权冲抵拍卖款。截至本公告日,新能源公司已收回了部分款项,包括盱眙高传公司电费收入6,942.32万元、已执行担保人财产246.25万元及本次股权拍卖款项7,547.33万元。本次获得盱眙高传100%股权后,新能源公司可通过出售盱眙高传公司的电站资产或运营电站方式获得收入,用于收回盱眙高传公司对新能源公司的应付款项。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受让了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盱眙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盱眙高传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直租)》项下的全部已到期、未到期及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如发生)后的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诉讼和解的公告》(临2020-072)。

  2021年2月,因盱眙高传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构成根本违约,新能源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1-014号)。

  2021年4月,新能源公司与盱眙高传公司、江苏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传公司)达成调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诉讼调解的公告》(临2021-038)。

  二、本次诉讼执行的进展情况

  2022年2月22日,新能源公司收到北京二中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02执962号]。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北京二中院依法对江苏高传公司持有的盱眙高传公司100%(16,000万元)股权予以拍卖。该股权评估值10,781.90万元,起拍价7,547.33万元。新能源公司参与了本次竞拍,并以7,547.33万元竞得了江苏高传公司持有的盱眙高传公司100%股权,新能源公司作为质押权人以享有的债权冲抵拍卖款。江苏高传公司持有的盱眙高传公司100%股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新能源公司所有,新能源公司可持执行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新能源公司通过司法竞拍方式取得盱眙高传公司100%股权,盱眙高传公司成为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可通过出售盱眙高传公司的电站资产或运营电站方式获得收入,用于收回盱眙高传公司对新能源公司的应付款项。

  截至本公告日,新能源公司已收回了部分款项,包括盱眙高传公司电费收入6,942.32万元、已执行担保人财产246.25万元及本次股权拍卖款项7,547.33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度公司已对盱眙高传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了专项信用减值准备7,599.44万元。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02执962号]

  2、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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