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井集团”)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所持的本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不超过5,286,000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2年2月22日,古井集团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古井集团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未到期的股份余额为1,086,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4001%,占公司总股本的0.2054%。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古井集团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古井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其正常业务行为,转融通证券出借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披露古井集团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