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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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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68                        公司简称:晶丰明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120,32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63%。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上述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晶丰明源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设计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模拟半导体电源管理类芯片的设计、研发与销售。

  公司现有产品包括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AC/DC电源芯片、DC/DC电源芯片等,其中LED照明驱动芯片包括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包括内置AC/DC电源芯片及外置AC/DC电源芯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是指应用于日常LED照明产品的恒流驱动芯片。

  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是指在通用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信息接口或模组,模组电源芯片以及带调光或者调色接口的恒流驱动芯片,主要应用于照明的多元智能化场景。

  电机驱动芯片是指集成了电机的控制速度、力矩控制、位置控制以及过载保护等功能的电路,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工业伺服等领域,是电机驱动系统的电源管理驱动芯片。

  内置AC/DC电源芯片作为电压转换器的驱动控制芯片,将220V交流市电转换为目标所需的低压直流电,向大、小家电内的微控制器MCU或其它用电单元提供精确稳定的电能,使其能够在各种外界环境中保持长时间正常工作。

  外置AC/DC电源芯片,是给手机充电和适配器供电的电源模组的核心控制器件,负责将交流电高效地转化为所需的直流电源。晶丰明源的外置AC/DC电源芯片采用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驱动及控制技术,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更高的性价比。其适用的终端设备包括:手机快充、机顶盒、路由器、视频监控以及如扫地机器人、剃须刀等家庭护理工具等。

  DC/DC电源芯片,是将一个直流电压转换为另一个直流电压的电源控制器。目前公司优先开发的DC/DC电源芯片为大电流降压型DC/DC芯片,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开关电源控制器、负载点电源等,主要功能是将高压直流输入电压转换为低压直流输出电压,给系统中的主芯片及外设供电;主要应用场合为服务器、通信基站、交换机以及PC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进行经营,同时增加自研芯片制造工艺和封装制造工艺。该模式有助于公司不断提升业务灵活性。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以客户需求为主,根据业务部门收集的国内外市场及客户动态形成调研需求,研发部门及产品部门制定产品立项报告并逐步完成产品研发工作;公司也通过产学研、战略合作等模式,加强技术开发及技术储备。

  2、采购模式

  Fabless模式下,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根据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布图交付给晶圆制造商而生产的定制化晶圆。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外协加工为主,产品主要的生产环节包括晶圆中测、封装、测试等均通过委托第三方加工的方式完成。在封装和测试阶段,封装和测试厂商完成芯片封装和测试,并将经过封装并测试合格的芯片产品入库或发往指定的交货地点。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公司的主要产品LED照明驱动芯片、内置AC/DC电源管理芯片、外置AC/DC电源管理芯片及DC/DC电源管理芯片,均属于模拟芯片行业中电源管理芯片范畴。

  模拟芯片具有下游应用领域广泛、终端产品分散等特点,不易受特定产业景气波动影响,市场增速也较为稳定。根据全球半导体贸易协会(WSTS)数据,2020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4,331亿美元,模拟芯片市场规模540亿美元,占半导体市场规模13%,2021年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增速为21.7%,达到677亿美元。根据IC Insight预测,2020-2025年,模拟芯片行业的复合增长率将达8.20%。

  电源管理芯片作为应用最广泛的模拟芯片,近年来,由于5G、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的发展迅速,驱动电源管理芯片市场需求持续上升。国际市场调研机构TMR预测,到2026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的市场规模将达到565亿美元,2018-2026年间年复合增长率将达10.7%。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LED照明行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均率先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领先的技术及研发实力保证了公司在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及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均具有一定的市场领先优势。

  在内置AC/DC电源芯片大家电应用领域及外置AC/DC电源芯片应用的快充领域主要市场长期被国外厂商如PI、三垦、安森美等占据,本土配套率不足5%,仍处于初步进入市场阶段。在应用于CPU/GPU领域的大电流DC/DC电源芯片,市场完全被国外竞争对手英飞凌、TI、MPS等占据,暂时没有国产厂商进入该市场。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代BCD-700V工艺平台进入量产阶段,将使产品成本进一步降低,同时优化了晶圆产能的有效利用。

  近年来,随着中美“科技战”等不利因素,集成电路成为双方博弈的重要领域,美国多次对华为、中兴等企业出手,使得我国越发意识到集成电路的重要性,技术“自主可控”已经成为国内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晶丰明源基于原有LED照明市场的技术积累,已逐步开发出应用于大、小家电的内置AC/DC电源芯片以及应用于充电器、适配器的外置AC/DC电源芯片产品。报告期内,针对我国大电流DC/DC行业的技术空白,公司开发出国内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相控制器产品,目前产品已完成客户验证,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恰逢行业下游客户正处于选择各个关键配件进行国产替代的黄金时期,未来,公司将不断向客户提供更具成本优势、性能进一步优化的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6,029,089.66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7,420,694.85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120,32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6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股东回报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一芳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嘉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1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8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该所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与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枫”或“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2,800.00万元。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相关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制定的《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如下: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往来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数据为含税价格;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止;4、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度可以在不同交易类别间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谢森

  注册资本:639.38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8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500号17幢

  主要股东: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谢森等

  主营业务: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通讯产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节能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办公设备、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办公用品、橡塑制品、汽摩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星辰先生任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原材料、商品等。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其中,确定关联销售价格还综合考虑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和客户定制需求等方面因素。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海汉枫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参考同类市场可比价格定价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晶丰明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求,交易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晶丰明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1,020.00万元,超募资金为7,754.24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1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年9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实际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场地由购置调整为租赁,同时,根据项目进度,对建设投资、实施费用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2,3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活动等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3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6%,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8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故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助于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汪星辰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汪星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公司法》《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邰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与行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邰磊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附件: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简历

  邰磊: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报风险管理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邰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邰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7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9层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7日

  至2022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8、10-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7、9-11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10层,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10层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编:201203

  电话:021-50278297

  传真:021-50275095

  电子邮箱:IR@bpsemi.com

  联系人:汪星辰、张漪萌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0,187.65万元,同比增长108.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42.07万元,同比上升883.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851.33万元,同比上升1993.67%。

  2021年,公司共推出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连同公司历年推出的各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年度上市公司承担股份支付费用15,623.2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21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02.99万元,同比增长45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912.26万元,同比增长572.61%。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6,643.57万元,同比增长6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0,695.63万元,同比增长51.4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120,3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63%。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仅向独立董事发放薪酬,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2.00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额度事项之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将在日常经营中持续使用票据结算业务。为加强票据业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票据业务效率,公司拟在2022年度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每笔票据池业务发生时根据经营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

  授信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批新的额度事项之日前可循环使用,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的责任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的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整合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升整体效能,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汪星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邰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秋凤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 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0,187.65万元,同比增长108.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42.07万元,同比上升883.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851.33万元,同比上升1993.67%。

  2021年,公司共推出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连同公司历年推出的各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年度上市公司承担股份支付费用15,623.2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21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02.99万元,同比增长45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912.26万元,同比增长572.61%。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6,643.57万元,同比增长6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0,695.63万元,同比增长51.4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120,3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63%。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持资金流动性,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故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0,336.18万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当年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1,335.0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29,779.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12,279.89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7,500.00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9月27日,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浦发银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连同广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无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之日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2021年9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无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无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晶丰”)、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晶丰”)作为募投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子公司注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85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晶丰明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晶丰明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丰明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晶丰明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单位: 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额度事项之日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额度事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了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额度事项之日前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了闲置自有资金,保持了资金流动性,增加了公司收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①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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