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梅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147,650股,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00,000股。
2021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号)。
2022年2月21日,公司接到通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2年2月18日收盘后总股本325,265,258股计算。
3、本公告中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孙梅春先生为公司的董事、副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按其上年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5%自动锁定。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7,195,737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人员已遵守做出的相关承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和进展披露,实施情况与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减持人员签署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