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23日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22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中证半导体产业指数等2条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将修订指数编制方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并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编制方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香港市场样本空间修订为同中证香港300指数样本空间;(2)针对同一家公司的多个市场上市证券作为待选样本的情形,新增“若同一家公司的国外市场证券和香港市场证券同时入选,则优先纳入香港市场证券”的选样规则。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5年5月27日成立,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以下简称“标的指数”)。基于本次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根据《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内容,并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等相关安排,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因《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对标的指数编制方案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为了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本基金管理人拟对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二、基金的投资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投资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上市交易型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三、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保持不变,调整期间不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落实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有关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2、由于标的指数修订了编制方案,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本基金有关指数投资等风险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