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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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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曹红梅女士、王光华先生、崔铭伟先生、韦茜女士和商永鑫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开展分级资金池管理的金额上限由30亿元调整为45亿元,使用期限为五年(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公司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该额度,本《补充协议》为原《资金池支持协议》的补充协议,原《资金池支持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签署该协议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12)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3)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开展分级资金池管理的金额上限由30亿元调整为45亿元,使用期限为五年(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公司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该额度,本《补充协议》为原《资金池支持协议》的补充协议,原《资金池支持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签署该协议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

  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开展分级资金池管理的金额上限由30亿元调整为45亿元,使用期限为五年(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公司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该额度,本《补充协议》为原《资金池支持协议》的补充协议,原《资金池支持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关联关系

  泰达控股持有公司32.9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曹红梅女士、王光华先生、崔铭伟先生、韦茜女士和商永鑫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9号1201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法定代表人:王志勇

  5. 注册资本:壹佰亿零柒仟陆佰玖拾伍万元人民币

  6. 税务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10120XF

  7.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 泰达控股成立于1984年12月,系开发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2012年转由市国资委监管。2020年10月,为进一步做优做强天津国资国企,开创天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天津市委市政府按照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协同的原则,将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质性并入泰达控股。泰达控股将围绕城市综合开发、金融和高端制造,建设成为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助力天津产业发展、推动产融城深度结合的一流跨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其他数据经审计。

  (三)泰达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的持股比例为32.98%。

  (四)泰达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为签署补充协议,定价依据与原协议保持一致。按照相关法规,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执行各自自主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借款人义务,拟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平均融资成本水平支付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泰达控股拟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鉴于甲乙双方在2019年8月签订了《资金池支持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补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开展分级资金池管理的金额上限由30亿元调整为45亿元。该额度金额的使用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乙方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该额度。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3. 除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协议作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此次交易能够为公司年度对外投资和经营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有力支持。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53.95万元,为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口罩销售、水费等,未达到《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和审议标准。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二级控股子公司南京泰基共同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提供1,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2.09%,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9.5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新”)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融资1,5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基”)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南京泰新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南京泰新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为南京泰新提供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南京泰新可用担保额度为2,500万元。

  南京泰基股东同意本次抵押担保事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18日

  3.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9号

  4. 法定代表人:曹平

  5.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园林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委托经营和养护;设备安装;施工预决算,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建材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农业机械、汽车(限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苗木种植、销售;煤炭、焦炭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南京泰新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南京泰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 担保金额:1,5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四)南京泰基与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抵押担保范围: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 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3,190万元。

  3.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 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2021年1月27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

  (五)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南京泰基所有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01幢201室的商业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822.64㎡。抵押物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

  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城”)受南京泰基委托对抵押物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宁长城房估报字[2021]第0142号)。根据《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抵押物价值为3,19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股东南京新城提供了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2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2.09%。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

  2. 议案1.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0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议案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8日和2022年3月9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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