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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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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6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的其他核心员工投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以及部分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大族光电及其控股企业的其他核心员工投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对大族光电进行增资,投资总额不超过141,025,641.03元。同时,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北京高瓴裕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致远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五方战略投资者,投资总额不超过141,025,641.02元。

  本次增资定价按照大族光电100%股权投前估值人民币100,000.00万元确定,入股价格约为人民币9.86元/股,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282,051,282.05元。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包括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吕启涛的配偶,本次增资将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建群先生、周辉强先生、吕启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该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及其他各类银行信贷业务,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6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0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概述

  1、为增强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光电”)的凝聚力、维护大族激光和大族光电的长期稳定发展,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兼顾员工与大族激光、大族光电的长远利益,拟由部分大族激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直接投资大族光电,此外大族激光及其控股企业(不含大族光电及其控股企业;下同)的其他核心员工共同投资深圳市族电聚贤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族激光员工持股平台”或“族电聚贤”),同时由部分大族光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大族光电及其控股企业的其他核心员工共同投资深圳市合鑫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族光电员工持股平台”或“合鑫咨询”),并由上述员工通过大族激光员工持股平台、大族光电员工持股平台(以下合称“员工持股平台”)对大族光电进行增资,投资总额不超过141,025,641.03元(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为优化大族光电股权结构,有效推进大族光电内外部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大族光电的竞争力,大族光电拟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同时,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北京高瓴裕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瓴裕润”)、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创业”)、深圳市高新投致远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投致远”)、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禾创业”)、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五方战略投资者(以下统称“战略投资人”),投资总额不超过141,025,641.02元(以下简称“本次战略投资”,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统称“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定价按照大族光电100%股权投前估值人民币100,000.00万元确定,入股价格约为人民币9.86元/股,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282,051,282.05元。

  3、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吕启涛的配偶,故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大族光电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开展实施工作。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3名自然人基本情况

  1、张建群为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周辉强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系公司关联自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胡志雄为公司核心员工,大族光电监事。

  (二)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深圳市族电聚贤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NQY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族电汇富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重庆路12号智造中心园1栋厂房7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资助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公司11名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拟通过族电聚贤参与本次增资并持有大族光电份额,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族电聚贤视同为公司关联企业。

  2、深圳市合鑫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7AYE8C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合谊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重庆路大族激光工业园厂房5栋6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罗波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且其拟通过合鑫咨询参与本次增资并持有大族光电份额,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鑫咨询视同为公司关联企业。

  (三)本次战略投资方基本情况

  1、北京高瓴裕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WGTY9C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高瓴裕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3号楼15层1501内3

  注册资本:140,800万元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

  2、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86724980

  法定代表人:丁秋实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D

  注册资本:人民币18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自有物业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股权结构:

  ■

  3、深圳市高新投致远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U4TW1B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G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出资结构:

  ■

  4、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EGY0L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刘丽丽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园路1001号深圳创业投资大厦33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银行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的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出资结构:

  ■

  5、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91286847J

  法定代表人:方浩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户

  注册资本:1,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经核查,上述各增资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7077559G

  法定代表人:罗波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重庆路128号大族激光产业园5栋6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4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分光机、装带机、固晶机、焊线机的研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二)主要财务指标

  大族光电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内,大族光电取得 HAN'S LASER (SINGAPORE) PTE. LTD.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上数据为追溯合并 HAN'S LASER (SINGAPORE) PTE. LTD.后的数据,未经外部审计。

  (三)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经核查,增资标的大族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一)三名自然人股东增资

  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张建群拟对大族光电增资4,460,000元,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强拟对大族光电增资6,160,000元,公司核心员工、大族光电监事胡志雄拟对大族光电增资2,100,000元。增资完成后,上述三名自然人分别持有大族光电0.35%、0.48%、0.16%的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增资

  1、入股方式和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族激光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不超过大族光电4.79%的股份,大族光电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不超过大族光电5.22%的股份,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预留股安排。

  2、参与员工范围

  大族激光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员工原则上为大族激光及其控股企业(大族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的经营管理层与核心员工(不包含大族激光监事);大族光电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员工原则上为大族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与核心员工。

  3、认购资金来源

  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均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大族激光及大族光电均不得为该等员工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4、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按照大族光电的投前估值人民币100,000.00万元确定,该定价参考了大族光电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自身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等各方面因素,本次增资价格由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5、持股方式

  (1)大族激光员工持股平台

  深圳市族电汇富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大族激光员工持股平台族电聚贤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为此次参与员工持股的大族激光员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该等员工通过前述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族电聚贤的财产份额,并通过族电聚贤间接持有大族光电的股份),分别为深圳市族电聚才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族电聚英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族电聚优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族电聚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中,11名大族激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拟参与本次计划并通过族电聚贤持有大族光电份额,分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宁、杜永刚、宁艳华、尹建刚、王瑾、黄祥虎、赵光辉、董育英、唐政、杨朝辉以及董事兼副总经理吕启涛的配偶,增资完成后该等人员将通过族电聚贤持有不超过大族光电0.83%的股份。

  (2)大族光电员工持股平台

  深圳市合谊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大族光电员工持股平台合鑫咨询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为此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大族光电员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该等员工通过前述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合鑫咨询的财产份额,并通过合鑫咨询间接持有大族光电的股份),分别为深圳市合瑛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合贤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合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合峻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合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中,7名大族光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合鑫咨询持有大族光电份额,分别为大族光电董事长兼总经理罗波、董事兼副总经理LIZHENGRONG、监事莫琴芳、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黄万军、副总经理兼产品总监朱绍德、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玉英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媛,增资完成后该等人员将通过合鑫咨询持有不超过大族光电2.19%的股份。

  6、员工退出限制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除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在员工持股平台存续期间,不得要求退伙,且不得处置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转让、信托、委托管理等方式,并按照合伙人之间的约定享有收益。

  7、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大族光电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开展实施工作。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

  (1)被激励对象参与意愿不强、未及时缴纳出资款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由于所处行业或其他外部环境原因导致业务开展不顺利,股权激励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三)战略投资人增资

  本次增资中,高瓴裕润拟对大族光电增资64,102,564.10元、中证投资拟对大族光电增资38,461,538.46元、高新投创业拟对大族光电增资26,627,219.00元、高新投致远拟对大族光电增资9,467,455.57元、小禾创业拟对大族光电增资2,366,863.89元,增资完成后,上述战略投资人分别持有大族光电5.00%、3.00%、2.08%、0.74%、0.18%的股份。

  五、本次增资相关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拟与相关方就本次增资签署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及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签署主体

  目标公司:大族光电

  现有股东:大族激光、罗波、运盛咨询、鑫佰祥

  投资者:高瓴裕润、中证投资、高新投创业、高新投致远、小禾创业

  其他增资方(即员工增资方):族电聚贤、合鑫咨询、张建群、周辉强、胡志雄

  2、增资安排

  各方同意,按照大族光电100%股权投前估值人民币10亿元的价格向目标公司增资,共计缴付人民币282,051,282.05元投资款。

  增资完成后,各方持股比例如本公告前文增资后股权结构表所示。

  3、投资款缴付

  投资者应向目标公司共计缴付人民币141,025,641.02元,其中:高瓴裕润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64,102,564.10元;中证投资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38,461,538.46元;高新创业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26,627,219.00元;高新投致远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9,467,455.57元;小禾创业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2,366,863.89元。

  其他增资方应向目标公司共计缴付人民币141,025,641.03元,其中:族电聚贤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61,382,564.10元;合鑫咨询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66,923,076.93元;周辉强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6,160,000.00元;张建群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4,460,000.00元;胡志雄应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2,100,000.00元。

  4、特殊股东权利条款

  股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了投资者回购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等权利,以及其他增资方回购权。主要如下:

  (1)回购权

  若目标公司未能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上市,或出现重大违约事件或目标公司出现发生清算事件、实质出售全部资产或业务、控制权将发生变化的重大变化,投资者及其他增资方有权要求大族激光回购投资者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为支付的投资款本金。

  (2)优先认购权

  在目标公司实现合格上市前,如目标公司拟发行任何形式的新股份,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在优先认购权比例范围(前述发行新股份时该投资者在目标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除以全体投资者在目标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之和)内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前述新发行的股份,已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投资者有权对未被优先认购的新股份进行二次优先认购。对于目标公司为实施经股东大会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而发行的新股份,投资者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3)股权转让限制及优先购买权

  目标公司实现合格上市前,如目标公司非投资者股东拟转让其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或罗波拟转让其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权益,应经投资者事先书面同意。“转让”应包括设置质押或收益互换等第三方权益。若投资者同意前述转让,就前述转让拥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投资者应按照届时各自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相对比例行使该等优先购买权。但合鑫咨询、族电聚贤的出资人、除罗波外直接持股的大族激光员工,若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权益,无需经投资者书面同意,投资者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4)反稀释权

  在目标公司实现合格上市前,如目标公司接受第三方(包括目标公司届时的股东)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且该第三方对目标公司增资的价格对应的目标公司投前估值低于投资者、其他增资方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投后估值,则投资者有权要求大族激光通过向投资者无偿或以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股份或现金补偿等投资者选择的法律允许的方式,实现该投资者增资的每股价格与该第三方增资的每股价格相同,以保证该次融资不会对投资者的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目标公司为实施经股东大会同意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而发行的新股份,不适用上述约定。

  (5)随售权

  在目标公司实现合格上市前,如大族激光对外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投资者有权要求受让方以与转让股份相同价格、条款和条件购买投资者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5、现有股东作出的主要承诺

  投资协议约定了各方作出的声明承诺,其中现有股东作出的主要承诺如下:

  (1)禁止竞争业务

  现有股东、现有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主体不会经营与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HAN'S LASER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集团成员”)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投资与集团成员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的业务。

  (2)核心团队成员任职期限及竞争限制

  现有股东承诺,目标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在目标公司实现合格上市前不会离职或以任何形式投资或参与经营与集团成员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6、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造成其他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特殊赔偿责任

  本次投资完成后,就下列事项对集团成员造成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同类事项应累计计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无论该等损失是在交割之前或之后发生),无论是否披露,投资者均不承担集团成员因此产生的负债,大族激光应向集团成员作出补偿,使集团成员不受损害:集团成员在交割日前由于大族激光的原因所造成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被要求补缴或支付税款、社会保险、公积金、员工工资;集团成员在交割日前由于大族激光的原因所造成的违反在先约定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履行集团成员原主张其不应承担的义务。

  7、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与相关关联人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深圳汉和智造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张建群担任深圳汉和智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强担任深圳汉和智造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309.24万元;公司与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强担任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2.11万元。该等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除上述关联交易及支付薪酬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张建群、周辉强以及关联法人族电聚贤、合鑫咨询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七、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族光电引入战略投资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大族光电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同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有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健的发展。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大族光电的持股比例将由76.00%变更为59.28%,公司仍为大族光电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事项不影响公司对大族光电的控制权,对公司及大族光电的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不会产生相关费用。因本次增资相关协议中约定战略投资人和其他投资人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有权要求公司按其投资成本回购其持有大族光电股份全部或部分股份。本次增资投资人溢价增资,公司以及大族光电原股东享有其让渡的部分净资产,鉴于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上述协议中的回购义务,预计产生负债金额约为28,205.13万元。同时根据协议大族光电原小股东不承担该回购义务,其享有本次投资人溢价增资让渡的净资产,将相应减少公司归母净资产约4,60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47%,影响较小。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族光电本次增资符合其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大族光电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激励机制。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增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族光电本次增资符合其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大族光电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激励机制。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实施本次增资事项。

  九、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张建群、周辉强、吕启涛已在董事会会议中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尚需大族光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尚待增资各方履行相关交割手续、增资标的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告完成,因此本次增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本次增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6、关于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1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罗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波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罗波先生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罗波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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