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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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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2月1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邓友元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减资人民币11,000万元、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减资人民币5,000万元。减资完成后,鞍山鞍重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1,000万元,辽宁鞍重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6,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鞍山鞍重、辽宁鞍重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次对鞍山鞍重、辽宁鞍重的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投资和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对控股子(孙)公司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 2022 年度拟为控股子(孙)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

  剩余超募资金2,944.67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此项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10点0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2月1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减资人民币11,000万元、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减资人民币5,000万元。减资完成后,鞍山鞍重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1,000万元,辽宁鞍重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6,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鞍山鞍重、辽宁鞍重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次对鞍山鞍重、辽宁鞍重的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投资和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授信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对控股子(孙)公司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 2022 年度拟为控股子(孙)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2月28日(含)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

  剩余超募资金2,944.67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通证券关于鞍重股份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等相关事宜。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瀑作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监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瀑作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监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于2022 年2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对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减资人民币11,000万元、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减资人民币5,000万元,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资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减资人民币11,000万元、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减资人民币5,000万元。减资完成后,鞍山鞍重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1,000万元,辽宁鞍重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6,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鞍山鞍重、辽宁鞍重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对鞍山鞍重、辽宁鞍重的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2.1 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2.1.1减资对象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300MA10W3KY7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294号

  成立日期:2021年2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住房租赁,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2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

  减资前后均为鞍重股份100%持股,实际控制人均为黄达。经查询,鞍山鞍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1.3主要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鞍山鞍重资产总额人民币27,450.9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272.7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178.16万元,2021年度收入10,356.97万元,净利润881.6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2 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2.1减资对象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304MA10W4E62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温家暖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900号

  成立日期:2021年2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住房租赁,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2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

  减资前后均为鞍重股份100%持股,实际控制人均为黄达。经查询,辽宁鞍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2.3主要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辽宁鞍重资产总额人民币15,660.3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125.82万元,净资产人民13,534.51万元,2021年度收入1,420.58万元,净利润-3,353.6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鞍山鞍重、辽宁鞍重减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公司的股权架构。

  本次减资完成后,鞍山鞍重、辽宁鞍重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投资和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授信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 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同意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2、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同意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度拟为控股子(孙)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 3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含)有效。

  2、上述额度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在该额度内,除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外,各控股子(孙)公司可相互提供融资担保、各控股子(孙)公司也可以为公司提供担保。

  一、对外担保概述

  根据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对控股子(孙)公司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 2022 年度拟为控股子(孙)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含目前已实施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2月28日(含)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在上述额度内,除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外,各控股子(孙)公司可相互提供融资担保、各控股子(孙)公司也可以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各个被担保对象提供具体担保金额,将按照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9年  3  月  24  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

  4、法定代表人:熊晟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孙公司

  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813.29万元,负债总额为12,531.04万元,净资产为3,282.25万元,净利润为834.66万元。。

  截至 2021年10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885.96万元,负债总额为13,364.51万元,净资产为4,521.44万元, 净利润为1239.2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1 月26 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嘉美路2号(承诺申报)

  4、法定代表人: 高嘉琪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碳酸锂生产、加工、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

  8、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701.20万元,负债总额为2,806.74万元,净资产为2,894.46万元,净利润为-5.5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1月25日

  3、住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19号都市春天28幢1-2层5室(自主承诺)

  4、法定代表人: 何凯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高岭土)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尾矿处理工艺的研发与技术咨询,矿产品加工、销售;国内外贸易,非金属选矿;钽铌矿粉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8、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0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查,以上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方式:包括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2、授权提供担保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7,000万元。

  4、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该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该事项经审议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具体负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孙)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资源转

  移或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 37,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年 1 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最高为37,000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 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 于 2022 年2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44.67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永久补流”),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明细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13号《关于核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4,136,30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63,693.00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55,863,693.00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2年3月26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2】1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0,863,693.00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55,863,693.00 元。

  2012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公司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贷款 2000 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的议案》,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2年10月9日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提高大型振动筛结构件产品质量建设项目》,投资 2600 万元进行该项目建设;审议通过了《成立子公司的议案》,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鞍山熠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的议案》,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4月14日、2013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 4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9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提高大型振动筛结构件产品质量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500 万元对《提高大型振动筛结构件产品质量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多单元组合振动筛建设项目”及“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合计13,798.78万元及超募资金4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

  剩余超募资金2,944.67万元(以划转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永久补流以后,公司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2. 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的金额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永久补流金额2,944.67万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15,586.37万元的30%。

  五、相关审议程序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44.67万元(以划转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等相关事宜。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鞍重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鞍重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944.67万元(以划转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年2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2 年3月10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 3 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2年3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2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 3月7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2月 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提案5-6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同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3月10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3月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2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鞍重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3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30日召开了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原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2 年 2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均延长 12 个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 2 月 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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