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为嘉华尼龙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8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6,276.41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华尼龙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近日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8,800万综合授信额度。台华新材为嘉华尼龙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8,800万元,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2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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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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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担保计划的被担保人嘉华尼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8,800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76,276.41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2.00%,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未发生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台华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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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9)。公司已于约定到期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按要求赎回。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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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