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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三个子项目组成,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优爱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优爱”)、全资子公司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必信”)和全资子公司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备实”)。其中公司向乐备实增资1,5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450.10万元),用于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调整项目,1,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向爱必信增资1,6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552.40万元),用于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1,6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向爱必信增资5,5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5,429.08万元),并通过爱必信向全资孙公司南京优爱增资5,500万元,用于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5,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对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孙公司100%控股。
南京优爱、爱必信和乐备实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9XGC3M
法定代表人:吴丽丽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号18号楼4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4-28
营业期限:2018-4-28至不约定期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生物制品、医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检验技术的研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耗材与设备的销售。
(2)本次增资完成后,乐备实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乐备实100%股权。
(3)财务信息
乐备实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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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665500522
法定代表人:许晓萍
住 所:浦东新区新场镇古丹路15弄18号2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12-13
营业期限:2010-12-13至2030-12-12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实验室设备、生物化学试剂、实验室耗材的研发和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2)本次增资完成后,爱必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600万元,公司仍持有爱必信100%股权。
(3)财务信息
爱必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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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京优爱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南京优爱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X5X0F9L
法定代表人:许晓萍
住 所:南京市江宁区景佑路33号,产研综合大楼A座第6层609、613和61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9-10
营业期限:2018-9-10至******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医学诊断、生物制品、医药科技领域的试剂、耗材与设备的研发、销售;生物科技、医学诊断、生物制品、医药科技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软件开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本次增资完成后,南京优爱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万元,爱必信仍持有南京优爱100%股权。
(3)财务信息
南京优爱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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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南京优爱、爱必信和乐备实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各实施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孙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必信”)、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及通过子公司爱必信对南京优爱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孙公司进行增资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同时,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孙公司进行增资。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鸿亮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蔡鸿亮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anghai Universal Biotech Co.,Ltd
3、设立日期:2004年10月22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90号1505室
5、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12月28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优宁维
8、股票代码:301166
9、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10、董事会秘书:祁艳芳
11、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古丹路15弄16号楼
12、邮政编码:201314
13、联系电话:021-38939000
14、互联网地址:www.univ-bio.com
15、电子信箱:ir@univ-bio.com
(二)征集事项
公司2022年3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
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8.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9.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鸿亮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15年7月历任上海飞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IBM亚太区软件供应链中心经理,高级经理,IBM全球采购中心总监,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SAPAriba大中华区,中国区卓越中心首席专家;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3月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古丹路15弄16号楼
邮政编码:201314
公司电话:021-38939000
电子信箱:ir@univ-bio.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蔡鸿亮
2022年2月22日
附件: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蔡鸿亮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2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9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8号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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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议案8至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 2至议案9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为关联股东,议案8至议案10审议时需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议案8至议案10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蔡鸿亮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至议案10拟审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征集投票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至议案10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本次股东大会未被征集投票权的其他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3月4日(星期五)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3月4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0131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适时发布的防疫要求。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艳芳
联系电话:021-3893909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3楼
邮编:201314
电子邮箱:ir@univ-bio.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66;
投票简称为:优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并于2021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5819号),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00.00万元增加至8,666.6668万元,公司总股本由6,500.00万股增加至8,666.6668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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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章程》附件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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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章程》附件之《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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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章程》附件之《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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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及附件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