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76,130,50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为消费电子产品提供高附加值精密功能性器件、精密结构件的科技企业,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高精密与高品质的产品及快速响应能力,能够参与终端品牌客户产品的研发环节,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防护产品、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等产品的设计研发、材料选型、产品试制和测试、批量生产、及时配送、后续跟踪服务等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不断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精密模具设计,创新工艺流程,公司实现了原材料复合、模切、转贴、排废等多种工艺流程的一体化作业,有效提高了设备的生产效率、原材料的利用率及产品良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品质与市场竞争力。
公司拥有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直接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上游产业链的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多家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整体景气度良好,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顺利,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均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交货期、需求数量及运输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生产能力、原材料备货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质量、产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实施管控,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2. 采购模式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公司对采购流程进行严格管控,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部同时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综合其产品品质、交货配合度等因素确定供应商。采购部按照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安排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发出订单。原材料到达公司后,由品保部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对验收合格的原材料办理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更换或退货。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册》,经过完整、严格审核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对供应商每年进行一次稽核评估,确保原材料的品质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
3.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均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客户根据需求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注: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对本报告期财务数据的影响说明:
2021年8月31日,根据2020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继续实施2020年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在实施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解除限售事项之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以及限制性股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加速行权处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后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在2021年度确认。
(1)股份支付费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2021年度因实施与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税前费用金额为8,977.78万元,税后对当期净利润影响金额为9,000.38万元,扣除股权激励计划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26.79万元。
(2)加速行权部分列报说明
公司因注销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权益在2021年度确认费用金额为7,441.87万元,其中作为加速行权列报在非经常损益金额6,411.71万元,列报为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030.16万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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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2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1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该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业绩成果及股东权益,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公司治理工作,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相关工作的进展及成果,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以及胡友春先生分别提交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真实反映了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的实际工作情况,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期间,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良好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总结了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并向股东大会报送2022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开展,具有必要性,未超过经审议的预计交易金额。董事会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并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676.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荆京平女士、董事荆天平先生、董事夏琛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关联法人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出资购买惠州恒铭达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转让总价款为 2,494.50万元。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交易价格公允,董事会同意此项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荆京平女士、董事荆天平先生、董事夏琛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三) 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3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1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意通过并对外报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业绩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民的利益,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监督公司治理工作,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监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职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权利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不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监事会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企业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2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2.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76,130,503股为基数。
3. 若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906,163.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7,775,508.65元,扣除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36,613,467.00元,截止本公告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7,255,878.1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1.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76,130,50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226,100.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12.67%。
2.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130,50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228,969,654股。
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三)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所在行业处于不断发展中,基于公司经营与投资计划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匹配公司的成长需求。
二、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2 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2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2元,共计募集资金56,867.6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20.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447.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19.9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41.29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共计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6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手续费17,412.94元,尚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归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作废,2019年9月30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5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6日,作为第二次募集资金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有限公司行昆山分行、农业银行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7个理财账户和2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地点由“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变更为“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并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募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现有生产车间技改”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18日置换完毕。
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实际余额为48,2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1,700.00万元。
5.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改为2022年1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为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36740)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华夏银行昆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63785),并注销上述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号12459000000536740账户已注销,账号12459000000563785账户已启用,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铭达”或“公司”) 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荆京平、荆世平、荆天平、夏琛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一、 日常关联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恒铭达”)与关联自然人荆京平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包材”)合计发生金额364.7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苏州恒铭达、惠州恒铭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阳通”)预计与关联自然人荆京平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惠州包材、关联法人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睿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646.00万元;苏州恒铭达预计与关联自然人夏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1,676.00万元。
(二)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于2021年与关联方惠州包材、荆京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64.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67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自然人一
姓名:荆京平
关联关系:荆京平持有公司7,337,72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7%,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 关联自然人二
姓名:夏琛
关联关系:夏琛持有公司8,097,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0%,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 关联法人一: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荆京平
注册资本:1359.87023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制造;设计、生产、销售:纸箱、贺卡、文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质品、婚庆用品、玩具、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生产、销售:医用防护口罩、日用防护口罩、卫生材料、包装材料、劳保用品;市场营销策划咨询;中药材保健贴生产;研发: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印刷品印刷(不含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惠州包材为关联自然人荆京平100%持股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3,188.00万元,净利润219.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07.00万元,净资产2,089.00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四) 关联法人二: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荆怡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晟睿新材料为关联自然人荆京平持股75%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晟睿新材料于2022年2月设立,暂无相应数据。
(五) 履约能力
荆京平及夏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惠州包材、晟睿新材料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二) 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惠州恒铭达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及惠州恒铭达的独立性。
五、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六、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3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恒铭达”)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恒铭达”或“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关联法人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睿新材料”)拟出资购买惠州恒铭达持有的8,8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转让总价款为2,494.5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荆京平、荆世平、荆天平、夏琛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晟睿新材料:成立于2022年2月14日,法定代表人陈荆怡,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晟睿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荆京平持有公司7,337,72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7%,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关联关系:荆京平持有晟睿新材料75%的股份。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晟睿新材料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股东荆京平本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交易标的及其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惠澳大道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宗地面积8,81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258.30平方米)。
本次拟交易的土地为惠州恒铭达所有,标的房产不存在资产抵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及租赁事项。
(二)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广东德信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惠德房评字(2022)005号】评估报告,以2022年02月10日为估价时点,在特定评估目的,评估依据和必要假设条件下,交易标的的市场总价值为人民币2,494.50万元;其中建筑物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13.14万元,土地市场价值为人民币781.36万元。
上述标的土地出售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不断提升的业务发展需求,惠州恒铭达于2022年1月购入50,452平方米新工业用地以提升产能集群规模、发挥生产集聚效应,同时,基于对既有产能的科学规划,惠州恒铭达拟通过出售原有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