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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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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数量连续3年下降 违法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 切实加大违法成本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案发数量连续3年下降,证券市场违法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证监会2月18日通报2021年办案情况显示,2021年共办理案件609起,其中重大案件163起,涉及财务造假、资金占用、以市值管理名义操纵市场、恶性内幕交易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典型违法行为。证监会指出,下一步将以全面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据通报,2021年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7起,同比增长53%,会同公安部、最高检联合部署专项执法行动,证券执法司法合力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执法重点更加突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中介机构违法案件数量占比超过八成。

  虚假陈述案件数量保持高位

  具体看,虚假陈述案件数量保持高位,重大欺诈、造假行为时有发生。证监会2021年办理虚假陈述案件163起,其中财务造假75起,同比增长8%;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32起,同比增长50%。

  这些案件呈现三大特征:一是违法手段演变升级,刻意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掩盖造假。通过伪造合同、虚开发票等惯用手法有组织、系统性造假案件约占60%,部分上市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少计资产减值等方式粉饰业绩,有的虚构工程项目完工进度,提前确认虚增利润。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逐渐成为造假新“马甲”。二是部分案件涉及金额大、周期长,市场影响恶劣。约60%财务造假案件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超过30%的案件连续3年以上造假。有的在上市前即开始业绩造假,上市后实际控制人还操纵公司股价非法获利。三是违法占用担保案件仍有发生,大股东通过多种方式套取公司资金。全年办理此类案件73起,同比增长69%。

  操纵市场案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部分案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证监会2021年办理操纵市场案件110起,同比下降26%,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犯罪案件41起,同比增长1.5倍。从操纵动机看,有的操纵团伙以连续交易、虚假申报、对倒、蛊惑等多种手段,引诱市场跟风,谋取不当利益。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实现高位减持、防止股价面值退市、避免质押股票爆仓等目的,通过控制信息披露内容、节奏,配合市场机构操纵自家股票,已查实14起操纵市场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从操纵主体看,涉案主体多、链条长,形成非法利益网络。操纵团伙与上市公司内外勾结,利用资金、持股优势集中拉抬股价,牟取短期价差;股市“黑嘴”引诱中小股民高价接盘,按接货量单分取收益;配资中介为盘方提供资金支持,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利息;市场掮客收取费用后主动牵线搭桥、合谋操纵。从操纵模式看,长线“坐庄”和“快进快出”相结合,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相交互,在目标选择、资金筹备、建仓洗盘、拉升出货等环节形成相对固定的操纵模式和流程,(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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