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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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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2-009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1年3月22日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3月23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了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前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1年3月22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9.3.2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罗顿发展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编号:临2022-003号)、《罗顿发展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临2022-004号)及《罗顿发展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罗顿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号 0095 号)。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各方,按照要求准备回复文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3月23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了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2-008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罗顿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号00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逐项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 2022 年 2 月12日披露了《罗顿发展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22-006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问询函》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与相关各方仍就部分问题的回复事项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并披露。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5个工作日内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和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将进一步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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