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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傅和亮先生、俞克先生、王军先生、史云中先生、王广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广基先生、魏于全先生、张长清先生、戚啸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戚啸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俞恒先生、何凤英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傅和亮先生简历:

  傅和亮,男,中国国籍,1961年3月出生,南京大学生物化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3年创立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曾领衔开发国家1类新药注射用尤瑞克林和2类新药注射用乌司他丁,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2年至2014年担任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主任;2014年加入艾迪药业任董事长,2016年起任艾迪药业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艾迪药业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指导核心研发团队成功开发了抗艾滋病国家1类新药艾邦德?。傅博士在中国生物医药行业积累了近三十年的新药开发成功经验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截至目前,傅和亮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362,850股(按四舍五入取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配偶、实际控制人之一JINDI WU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与其兄弟傅和祥先生、妻弟巫东昇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四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宋林芳女士为傅和亮先生之表妹;除此之外,傅和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傅和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俞克先生简历:

  俞克,男,中国国籍,1979年8月出生,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研究生,特许金融分析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4年至2013年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审计人员、审计经理;2013年末至2016年9月任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9月至2020年8月历任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艾迪药业董事、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截至目前,俞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47股(按四舍五入取整)。俞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俞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王军先生简历:

  王军,男,中国国籍,1974年10月出生,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本科学历;2014年至2015年任艾迪药业工程部经理;2015年至2016年任子公司艾迪制药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1月任艾迪药业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任艾迪药业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艾迪药业董事、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截至目前,王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股。王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4、史云中先生简历:

  史云中,男,中国国籍,1966年11月出生,东南大学法学硕士;1995年10月至2014年2月期间先后担任江苏省物资集团南极实业公司总经理、江苏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江苏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扬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2月至今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14年12月至今任艾迪药业董事。

  截至目前,史云中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65股(按四舍五入取整)。史云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史云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5、王广蓉女士简历:

  王广蓉,女,中国国籍,1976年3月出生,中山大学法律硕士;2013年至2014年担任广东吉美博抗体药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年至2021年2月任艾迪药业董事会秘书;2021年2月至今任艾迪药业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王广蓉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977股(按四舍五入取整)。王广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广基先生简历:

  王广基,男,中国国籍,1953年4月出生,新西兰达尼丁奥塔哥大学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2001年至今担任江苏省药物代谢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2008年至今担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整体药代动力学重点研究室主任;2015年至今担任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2019年5月至今担任艾迪药业独立董事。王院士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获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

  截至目前,王广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广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广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魏于全先生简历:

  魏于全,男,中国国籍,1959年6月出生, 日本京都大学医学研究生院博士,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与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与教授,曾任四川大学副校长、中华医学会副会长;2005年至今担任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6年至今担任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临床肿瘤中心主任;2019年5月至今担任艾迪药业独立董事。魏院士已在多种国际杂志上发表SCI论文300多篇,申请专利60余项。

  截至目前,魏于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魏于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魏于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张长清先生简历:

  张长清,男,中国国籍,1968年1月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2001年至今担任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担任艾迪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长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长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长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4、戚啸艳女士简历:

  戚啸艳,女,中国国籍,1963年8月出生,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长期从事会计学、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主持完成了四十多项国家、省部级以及其他各级政府、企业委托的科研项目,在《会计研究》等国家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19年至今任南京财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戚啸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戚啸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戚啸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俞恒先生简历:

  俞恒,男,中国国籍,1980年10月出生,浙江大学药学专业本科。俞恒先生曾参与了国家1类、2类新药的产业化技术转移工作,具有丰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经验,多次参与并通过国家药监局和省市局对企业新产品研制的现场核查和药品生产的GMP认证检查。2009年12月加入艾迪药业,早期参与了人源蛋白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参与申请多项专利。俞恒先生自2015年至2016年担任艾迪药业生产总监,2017年至今任艾迪药业工厂厂长(药品)。

  截至目前,俞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66,280股。俞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俞恒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何凤英女士简历:

  何凤英,女,中国国籍,1983年1月出生,东南大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2013年3月至2014年参与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筹建,担任项目经理一职;2014年12月至今在艾迪药业先后担任总经理秘书、人事行政总监(营销)、办公室主任及人力资源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何凤英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0,899股(按四舍五入取整)。何凤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何凤英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4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须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拟提名俞恒先生、何凤英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宋林芳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宋林芳女士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9日

  附件:

  宋林芳,女,中国国籍,197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至今任艾迪药业行政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艾迪药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宋林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9,214股(按四舍五入取整)。宋林芳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和亮先生之表妹,除此之外,宋林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宋林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0日

  至2022年3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3月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

  联系电话:+86-514-82090238

  联系传真:+86-514-87736366

  电子邮件:ad@aidea.com.cn

  联系人:王广蓉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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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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