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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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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0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年1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年2月18日(周五)14:3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见2022年1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6项议案除第6项议案外,其余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应回避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议案4、5、6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3、4、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艳霞  桂樨

  联系电话:027-63496803

  传    真:027-52306868

  邮政编码:430205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52”,投票简称为“机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1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永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79人,代表股份数量471,280,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606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量458,246,4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930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数量13,033,9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78人,代表股份14,524,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78%。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量1,490,1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数量13,033,9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62%。

  2、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律师、刘旸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所有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7,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42%;反对166,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7,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42%;反对166,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7,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15%;反对166,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7,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15%;反对166,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5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7,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15%;反对166,8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7,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15%;反对166,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4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029%;反对1,219,5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029%;反对1,219,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4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029%;反对1,219,5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029%;反对1,219,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623,6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5%;反对1,656,3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67,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931%;反对1,656,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41%;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  旸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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