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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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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9名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9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2月18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2月18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叶建兵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未超过预计数,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未超过预计数,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1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未超过预计数,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核销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应收款项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核销荆州公司长期挂账应收款项金额28.10万元。因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2-020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3名监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3名监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2月18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2月18日在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宏荣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核销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应收款项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账务处理正确,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同意核销公司全资子公司荆州公司长期挂账应收款项金额28.10万元,因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叶建兵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叶建兵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质,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叶建兵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7-88717132

  传    真:027-88717134

  电子邮箱:jianbing.ye@chnenergy.com.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

  邮政编码:430066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附件

  叶建兵先生简历

  叶建兵,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值班员、团委书记、思想政治工作部副主任、主任,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高级主管(秘书)、主任师,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第一届团委委员。现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建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物资、采购燃料、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据初步统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679,063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未超过970,313万元的预计总额。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49,570万元。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2年,公司预计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49,57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所列关联人全称及基本情况详见“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1年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679,063万元(初步统计数据,实际数据以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所列关联人全称及基本情况详见“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祥喜

  注册资本:1320.95亿元

  主营业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神华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主要股东:国务院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89,534,054.72万元,净资产78,033,939.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484,857.18万元,净利润6,180,189.98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67.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家能源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以煤炭、发电为主的综合性能源集团,世界500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简称国能物资)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韩方运

  注册资本:168,74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109室

  主营业务:机械电子设备、成套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设备、设施和工程设备的成套服务;电力、交通、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等。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109室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02,761.5万元,净资产265,881.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6,494.76万元,净利润65,327.19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物资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物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国能(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国能配送)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曹孔山

  注册资本:5,288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食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电力设备、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Ⅱ、Ⅲ类)、金属制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美术品、汽车及配件;供应链管理;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17号楼2层-1号(园区)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92,690.11万元,净资产23,536.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6226.87万元,净利润8,370.05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配送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配送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四)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能销售)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国旺

  注册资本:188,879.6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运输代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37号楼B1402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3,256,990.30万元,净资产1,017,646.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760,439.27万元,净利润231,704.64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销售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销售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五)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简称国能煤炭)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国旺

  注册资本: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普通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15、16层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802,288.53万元,净资产22,972.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27,287.53万元,净利润6,349.54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分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设立的分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

  国能煤炭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六)汉川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龙源博奇)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永智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设施安装、调试、运营、维修及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禁品)销售。

  注册地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镇电厂路1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股70%,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31,297.75万元,净资产26,700.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975.76万元,净利润10,200.35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龙源博奇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龙源博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七)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简称武汉燃料)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平记

  注册资本:16,438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仓储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电力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3层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燃料有限公司80%,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3,047.35万元,净资产-30,407.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91.03万元,净利润112.49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汉燃料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武汉燃料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较小。

  (八)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电科院)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文飚

  注册资本:29,936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系统的生产;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安全咨询、试验、评价及相关技术服务;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相关技术路线、标准的研究及服务;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电力科技与环保》期刊出版;利用《电力科技与环保》杂志发布广告;自有房屋租赁。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境路10号

  股主要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16,493.25万元,净资产100,667.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823.36万元,净利润5,073.84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科院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电科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九)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智深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冯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产品、智能化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仪表系统制造(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二街9号307号楼7716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15%,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46.85%。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67,712.95万元,净资产20,756.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096.34万元,净利润2,698.94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深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智深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十)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国能信息)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骐

  注册资本:155,812.801965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遥感地质勘查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环境监测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服务;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905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308,685.77万元,净资产231,826.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42,708.77万元,净利润4,498.14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信息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信息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国能配送作为控股股东授权的物资经营和管理机构,对一定规模的设备、材料和物资实行统一打捆招标,对部分物资实行统一询价、集中配送。公司向其采购物资的价格通过其公开招标或询价确定。

  2. 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向关联方国能销售、国能煤炭采购煤炭的价格,对应年度合同采购部分,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指导意见,采用基准价加浮动价的定价机制确定;对应现货采购部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公开挂网询价。

  3. 根据汉川发电、汉川一发与龙源博奇签署的《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相关费用价格协议》《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龙源博奇需支付脱硫脱硝设备使用的水电热费用,其中电价参考湖北省工业用电电价,水价参考湖北省工业用水价格,热价参考汉川公司市场销售热价确定。

  4. 武汉燃料为公司所属部分火电企业提供水运煤调运监管服务及中转仓储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内其他发电集团和中转港的平均收费水平确定。

  5. 电科院的技术监督费按3.2元/KW的标准支付,其他技术服务项目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

  6. 根据汉川发电、汉川一发与龙源博奇签署的《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龙源博奇获得的收益为汉川发电与汉川一发实际售电量与脱硫脱硝电价之积。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脱硫脱硝电价补偿政策,燃煤电厂的脱硫电价为0.015元/千瓦时,脱硝电价为0.01元/千瓦时,共计0.025元/千瓦时。

  7. 公司所属火电机组DCS系统更新及升级改造委托原厂商智深公司,该交易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行情和国内其他发电集团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的平均收费水平确定。

  8. 国能信息的信息系统运维费用根据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用户数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上述协议的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高效益,保证业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1. 公司向国能配送采购物资,有利于保证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

  2. 国能销售、国能煤炭作为国有大型煤炭集团,煤质稳定优良,资源组织及供应保障能力强。公司与其开展煤炭采购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煤源结构,保障煤炭供应,合理控制燃料成本。

  3. 龙源博奇的控股股东龙源环保是国内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在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方面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与龙源博奇开展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作,可借助其综合优势,节省项目投资、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风险。

  4. 武汉燃料为公司所属部分火电企业提供水运煤调运监管服务,有利于借助其专业管理优势,加强水运煤装载、计量、运输、接卸全过程监控,保证交货期,降低途损;利用武汉燃料拥有的沙市码头和储煤场提供水运煤中转仓储服务,有利于拓宽供煤渠道,实现燃料保供控价目标。

  5. 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接受电科院提供的技术监督服务,有利于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与经济性,提升整体科技水平及创新能力。

  6. 国家从网络安全角度出发要求工业控制系统逐步实现国产化。智深公司是国内一流DCS供应商,长期致力于重大技术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服务,向火电厂提供整套自动化解决方案。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将机组DCS系统更新、升级改造及增加工控网络安全管控功能等项目交由智深公司实施,可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保障火电机组控制安全。

  7. 国能信息为公司提供集中管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有利于借助其专业优势和标准化服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交所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周彪、汤湘希、王宗军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未超过预计数,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其对于采购物资及燃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项目的实际发生数较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的解释符合2021年度煤炭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周彪、汤湘希、王宗军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已于2020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已于2021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4. 以下2021年关联交易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实际数据以2021年审计数据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2021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的存款余额最高上限发生数为11.88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额20亿元。关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期末贷款余额为1.77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539万元,未超过2,000万元的预计数。

  (二)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20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2022年国能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5,500万元。

  (三)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4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

  注册资本:125亿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

  主要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等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57%,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86%,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71%。

  2. 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末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1,436.91亿元,净资产233.11亿元,营业收入 40.34亿元,净利润21.17亿元。

  3.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国能财务均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4. 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财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国能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国能财务的存款利率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该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使用公司与国能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授信额度下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需单独进行授信评审,担保方式及贷款利率视评审情况确定。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10月30日,公司与国能财务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2021年4月,由于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过户事宜,公司与国能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补充协议》,对原《金融服务协议》中涉及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进行了重新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2021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2021-058)。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在适当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在国能财务存、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并披露了《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8号)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能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国能财务前身为神华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07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累计12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未超过预计数,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国能财务营业执照;

  4. 国能财务金融许可证;

  5.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部分下属企业。2021年,武汉实业出租房屋收取关联方的租金约573.33万元,物业费约241.85万元,上述收入合计815.18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的1,110万元。预计2022年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不超过950万元,收取物业费不超过350万元,合计收入不超过1,300万元。

  2. 本次武汉实业出租物业关联交易的相对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67.5%的股份)的所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以下关联方均为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

  (一)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韩方运

  注册资本:168,74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109室

  主营业务:机械电子设备、成套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设备、设施和工程设备的成套服务;电力、交通、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等。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109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02,761.5万元,净资产265,881.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6,494.76万元,净利润65,327.19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国能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闫锐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产权经纪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4层7单元501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4,043.97万元,净资产16,876.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378.34万元,净利润14,361.53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景东

  注册资本:18.71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33/35层

  主营业务: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50%,耆卫人寿保险(南非)有限公司5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680,675万元,净资产75,1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1,772万元,净利润602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四)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文飚

  注册资本:29,936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系统的生产;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安全咨询、试验、评价及相关技术服务;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相关技术路线、标准的研究及服务;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电力科技与环保》期刊出版;利用《电力科技与环保》杂志发布广告;自有房屋租赁。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境路10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16,493.25万元,净资产100,667.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823.36万元,净利润5,073.84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五)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平记

  注册资本:16,438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仓储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电力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3层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燃料有限公司80%,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2,714.09万元,净资产-30,307.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91.03万元,净利润212.38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

  (六)湖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常世宏

  注册资本:5,520万元

  主营业务:新能源发电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

  注册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龙潭村科技家园1层11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65,454.01万元,净资产6,80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54.45万元,净利润298.9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

  (七)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怀亮

  注册资本:51,321.6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云山路2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83%,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18.41%,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2.79%。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34,129.03万元,净资产181,366.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585.56万元,净利润632.72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2022年预计收取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的租金不超过950万元,收取物业费不超过350万元,合计不超过1,3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和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实业向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单位出租物业和收取物业管理费,其收费水平按物业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确定,该物业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对外出租总面积26,098.96平方米,武汉实业向国家能源集团所属7家在汉单位出租物业总面积约4448.24平方米。武汉实业向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收取的平均月租金约104.17元/平方米、平均月物业管理费约38.48元/平方米,其物业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属于区域平均水平。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实业向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出租物业,有利于增加其业务收入。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07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累计12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未超过预计数,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的2022年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武汉实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武汉实业出租其物业,有利于其增加营业收入,是必要的、有利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2-02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3月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9日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022、023、024),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 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3)关于公司2021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琳娜;电话:027-88717137;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70878@chnenergy.com.cn。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3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 对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00-3.00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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