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其所持股份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因资产管理需要,增加一致行动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并向其转让公司股份8,29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3%。
2、本次股份转让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事宜,不影响前述股份的投票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股份至其一致行动人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拟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至其一致行动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转让股份不超过1,08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股份至其一致行动人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此次转让不构成栗延秋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减持,亦不构成栗延秋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增持。
二、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实施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获悉栗延秋女士已于2022年2月16日-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易米基金元盛一号转让8,290,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53%。
1、 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
2、 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份,该等股份目前的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 本次内部转让前后栗延秋女士及易米基金元盛一号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符合此前披露的计划。
四、备查文件
《客户成交单》。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15—15:00。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贾春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87,784,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7,349,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3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3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3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之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495,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28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60%;反对28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4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乃进、宋雯;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