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福建百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股东福建百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百源”)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91.56万股(占公司2021年8月10日总股本的2.00%)。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截至2022年2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福建百源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20.62元/股至26.29元/股;
3、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121)于2021年1月25日进入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期权于2021年6月9日进入自主行权实际行权期,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上表中减持比例计算对应的总股本为2022年2月10日的公司总股本。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121)于2021年1月25日进入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期权于2021年6月9日进入自主行权实际行权期,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上表中减持后持有股份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前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