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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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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7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其中孙卫权、周洪斌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戴静蕾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2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议案1、2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鹏、张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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