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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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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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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年1月27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时限达到10天,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外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及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属于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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