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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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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一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2-5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一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2月16日以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景柱董事长、卢国纲副董事长因公务原因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忠春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2-6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海马汽车有限: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3.海马新能源科技:指海马汽车有限的全资子公司郑州海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2022年2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与其全资子公司海马新能源科技签订《增资协议》,海马汽车有限以其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对海马新能源科技进行增资551,252,000元,其中:551,000,000元作为实收资本,252,000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海马新能源科技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6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5,700万元。

  2.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郑州海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689号海马技术中心1楼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5RMB2P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商务秘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

  7.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8.海马新能源科技基本财务数据

  海马新能源科技2021年营业收入为 0万元,净利润为-0.11 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600.77万元,负债总额为0.88万元,净资产为599.89 万元。

  9.增资方式:海马汽车有限以其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出资。

  10.经查询,海马新能源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海马新能源科技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

  2.海马汽车有限以其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人民币伍亿伍仟壹佰贰拾伍万贰仟元整(¥551,252,000.00元) 对海马新能源科技进行增资。其中伍亿伍仟壹佰万元整(¥551,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剩余贰拾伍万贰仟元整(¥252,0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金。

  3.本次增资完成后,海马新能源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伍亿伍仟柒佰万元整(¥557,000,000.00元)。

  4.本次增资所涉及的税款和费用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5.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海马新能源科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拟对郑州海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所涉及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拟出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2)第30号),评估对象为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号为郑国用(2016)第XQ104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宗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评估范围是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申报的拟出资资产,具体包括:房屋建(构)筑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成本法。

  在评估基准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相关资产账面净值为34,351.27万元;评估值为55,125.20万元,评估增值20,773.93万元,增值率为60.47%。

  五、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业务开展及资产配置需要,海马汽车有限拟对海马新能源科技实施本次增资。本次增资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并可优化相关资产配置,同时,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十一届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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