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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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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2-01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2月7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2022年2月1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金浦集团通知,金浦集团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01民初76号:原告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建强、李素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原告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被告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建强、李素芳银行存款人民币10609.6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2、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01民初77号:原告浙江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建强、李素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原告浙江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被告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建强、李素芳银行存款人民币2094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早日妥善解决相关纠纷。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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