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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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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1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30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30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于2022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1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

  减持风险的公告

  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因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的1,650万股猛狮科技股份涉及违约,东兴证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兴证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东兴证券协助将质押股票卖出。

  202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沪美公司出具的《关于东兴证券拟继续减持沪美公司持有的部分猛狮科技股份的通知》,获悉东兴证券拟继续减持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的猛狮科技股份。相关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东兴证券减持沪美公司持有的猛狮科技股份情况如下:

  ■

  (1)沪美公司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除本次被动减持猛狮科技股份外,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3月1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被动减持或被司法处置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①沪美公司质押予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8,499,996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8月23日期间累计减持1,275,720股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②沪美公司持有的478,94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于2021年4月15日10时至2021年4月16日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上述被拍卖股份已于2021年4月2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③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沪美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6月2日被动减持3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

  ④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沪美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陈乐强先生于2021年10月被动减持563,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

  除上述被动减持情形外,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3月1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未有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沪美公司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东兴证券拟继续减持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的1,650万股猛狮科技股份涉及违约,东兴证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东兴证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东兴证券协助将质押股票卖出。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减持不超过14,283,1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2%。其中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尚未确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的公司股份被动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沪美公司本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沪美公司目前与东兴证券保持密切沟通,并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遭遇被动减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沪美公司出具的《关于东兴证券拟继续减持沪美公司持有的部分猛狮科技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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