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蜂巢丰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蜂巢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蜂巢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蜂巢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2年2月1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ex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00-378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6日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并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对《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部分有关债券评级的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增加了债券投资在无债项评级的情形下应参照主体评级的条款。
本次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本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于2022年2月16日(含)起生效。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已于《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同步调整。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exaamc.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询。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4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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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在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的投资”章节中,对债券评级要求部分增加“若没有债项评级或者债项评级体系与前述评级要求不一致的,参照主体评级”的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录:《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三、其他事项
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告仅对本次法律文件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了解详情:
蜂巢基金客服电话:400-100-3783
蜂巢基金网址:www.hexa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6日
附录:《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蜂巢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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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蜂巢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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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蜂巢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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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蜂巢丰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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